医疗_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了《内窥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和呼吸内窥镜诊疗技术等13项内窥镜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规定》强调,医疗机构必须将内窥镜诊疗技术列入本机构的手术等级管理目录,实施等级管理。

按照《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内窥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的制定和发表,根据内窥镜诊疗技术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内窥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建立内窥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和控制制度,依靠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开展质量控制,定期向医疗机构反馈质量控制结果。 《规定》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窥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开展内窥镜诊疗技术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单位执业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的医师负责。

此次修订的13项内窥镜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包括呼吸内窥镜诊疗技术、消化内窥镜诊疗技术、普通外科内窥镜诊疗技术、关节镜诊疗技术、脊柱内窥镜诊疗技术、泌尿外科内窥镜诊疗技术、胸部外科内窥镜诊疗技术、妇科内窥镜诊疗技术、儿科呼吸内窥镜诊疗技术、儿科消化内窥镜诊疗技术、儿科内窥镜诊疗技术、鼻内窥镜诊疗技术和咽喉内窥镜诊疗技术。

文/健康报首席记者姚常房

编辑/杨

审查/陈会扬很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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