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发布通知,征求社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在生产(进口)阶段,甲类烟草消费税的56%加0.003元/分,批发环节税率为11%,加0.005元/分,雪茄烟消费税率为36%; 高级手表的消费税率为20%; 高级化妆品消费税率为15%; 白酒消费税率为20%,外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关注
甲类烟草消费税为56%
变化的
重新整合纳税人的概念
背景
2018年征收消费税10632亿元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选择烟、酒、柴油等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2008年11月,根据消费税过去的政策调整和改革情况,国务院修订了《条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994年至2018年,国内消费税105,176亿元,其中2018年征收10,632亿元。
消费税自1994年征收以来,经历了2006年的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的产品油税费改革、2014年以来的消费税改革等重大的制度调整。 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框架基本成熟,税收制度要素基本合理,运行也基本平稳,《征求意见稿》不会整体改变当前税收制度框架和税负水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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