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票,计划用现金购买资产的停止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的记载、误解的陈述、严重的泄露。
一、此次停卡事由和工作安排
东旭青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计划发行股份,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的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丽晶美能”)的股份。 目标公司丽晶美能专注于功率半导体芯片和器件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在江苏、河南、广东等地设立了子公司,现在拥有很多发明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 目前,丽晶美能实现批量生产的是IGBT、FRD、MOSFET等系列芯片和模块产品以及新型碳化硅功率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和电力控制领域、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家电等多个领域。 收购丽晶美能股公司完善新能源产业链,深耕新能源发电和智能能源领域布局,使公司进入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持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南2号——停卡业务》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株简称:东旭青空,股票代码: 000040 )于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
期间4 )预计上午开张市场,停止卡,停止卡的时间在5天以内。
公司在停标期限到期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标准26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董事会审议的重组方案,未能按照申请复标的计划公开预告方案的,中止本次事项的计划,申请复标,并发布关于重组决定的公告
二、本次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1、靶资产: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份
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911010838379163821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东路58号9楼906A房
注册资本五千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冬
半导体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
计算机、软件和辅助设备、五金交流、电子产品、仪器
经营范围的零部件和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与国营贸易无关)
易于管理的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关于商品的国别关系
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须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
有关部门批准后,按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股东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74%
IFTIKHAR AHMED拥有26%
2、交易对象: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9029849F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东路58号9楼906号
注册资本64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冬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企业)
必须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的项目,经有关部门许可,按许可的内容开展经营
不得从事活动市产业政策的禁止和限制项目的经验
经营活动。 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张冬股持有44.24%
段庚秋持有35.67%
股东华国安会持有8.18%
张然股票持有6.76%
罗乐股持有5.15%
3、交易方式:甲方计划发行股票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发行股票以追加乙方持有的公司股票和现金向目标公司追加一部分股票,本次收购的股票比率、发行股票和现金支付的比率、增资额和股票比率以双方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基准。
四、本次重组事项框架协商的主要内容:
甲:东旭青空株式会社
乙: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⑶交易方式
甲方计划以发行股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所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发行股票在乙方所有公司的股票中加入现金,向目标公司追加部分股票,本次收购的股票比率、发行股票与现金支付的比率、增资额与股票比率均以双方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准。
⑶交易价格
①评价基准日:本次交易的评价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具体为双重
以协商为基准。
②最终交易价格是持有证券期货就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发行的评价结果
以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决定。
⑶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甲方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各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报考价格的90%。 市场参与价格是在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的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格中的一个。
发行数量=目标资产的股价÷发行价格。
在本次交易结束之前,甲方如果有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增加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⑴股票锁定期间
乙方承诺,本次交易结束后,参与本次交易的股东将超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锁定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股票。
⑶业绩承诺和补偿
双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开展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具体方案仍在慎重论证。
三、卡片停止期间的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申报和审议手续,加快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价等中介机构工作,遵循约定期限
向交易所提出,限制披露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股票停运期间,公司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潮信息网( www.cnn.com.cn )。 公司的所有信息都基于上述指定媒体上的信息。
四、提出必要风险
此次发行股票,计划用现金购买资产,但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希望大多数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查阅文件
经过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卡申请后
2、东旭青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就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框架进行协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