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光伏发电政策将如何制定? 在由中国改革报社主办、北京国家智能能技术研究院主办的以“创新推进能源革命”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能源发展与创新论坛光伏分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共享了太阳能发电政策的方向和发展趋势。
时璐丽认为,从政府召开的座谈会的信号中继续推行2019年的主要政策,强调消纳,除了有土地场合这样的前提条件外,从今年下半年的状况和明年上半年的预测来看,太阳能发电还有适度降低电费和电费补助金的条件和空间。 同时,作为2020年“十三五”的最后一年,将继续安排有补助金的竞争价格项目和用户用光伏项目,以及没有价格便宜的补助金的项目。
由于2019年部分竞争价格项目将于2020年合并,因此今年预定的首批风光价格项目大部分将于明年合并。 这样的风光竞争价格、公定价格项目的网络接入问题明年有可能重叠。 希望光伏发电开发企业尽可能提前建设时间,以同时连接时间争取自主性。
竞争价格项目:基本观点没有变化,“5个观点”和“6个机制”紧随其后
关于竞价机制,在上周召开的2020年光伏建设讨论座谈会上,主管部门基本明确了总体思路和框架不变,但根据2019年的实施情况有可能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细节的小调整,总体保证政策的稳定性。
“五个构想”和“六定机制”将继续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政策。 2019年的30亿元的量进入补助金的规模,虽然2020年的规模会相应减少,但是总体上能够享受电费补助金的项目,包括竞争价格项目和用户用光伏项目的预计规模,与2019年的政策预计规模大致相等,即3000万千瓦左右。
法定价格项目:风光法定价格项目地方可持续组织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一份廉价项目清单。 许多地方和企业关注后续项目申报和名册问题。 根据没有公定价格补助金的项目政策,2019年、2020年两年窗口期间内风光价格的项目地点可以持续组织。
在项目建设政策方面,除支持用户、竞争价格和公定价格项目外,更加强调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至少出现在5个方面。 一是网络消纳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首先按照项目安排和建设年份,其次是同年,便宜项目优先,竞争价格项目在后。 二是重视土地、场所、屋顶的利用性和依从性。 三是继续实施市场环境监测评价。 四是加强和实施全保障性并购制度。 五是规定太阳能发电功率限制率和功率限制量不超过清洁能源消耗指标的要求。
从今年前10个月的数据来看,全国集中电厂的减光率为2.3%,从全国总量和重点地区太阳能发电的可用率和限电率来看,可以按期实现清洁能源消费计划提出的相应指标。
电费更加市场化
2019年电价政策趋势市场化:风光标杆电价制度改为指导价格制度,指导价格成为竞争配置项目的上限。 对风景项目,必须全面实施竞争配置确定项目网费。 规模化开展价格便宜的项目建设,将对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合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参与电力市场。
另一个电费机制的变化,是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深化燃煤发电网费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十五年的长煤电费与煤电联动机制改为标准价格上下波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分析机制调整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影响,2020年底前合并的发电项目,以及两年窗口期内“十四五”初期可能合并的较便宜项目,其实际电费和补贴方式没有变化,但之后配置和建设的项目
从具体的电费水平来看,2019年光电指导价格的平均电费为0.14元/kwh,竞争价格的平均电费为0.071元/kwh。 分布式光伏指导价格电补贴为0.1元/kwh,竞价平均电补贴为0.04元/kwh,预计2020年将继续对这两类项目实施地方竞价、全国统一排序机制,竞价后电补贴水平将下降。 当然,取决于行业成本的变化和企业报告项目的状况。
关于用户用光发电,不仅要适度降低补助金标准,还要减少补助金标准,按照加入量的原则,单位补助金的价格过高的话,能够支持的市场规模的总量就会减少,因此用户用光发电需要重点考虑测定价格的关系。
目前太阳能资源较好,具有网络连接和消纳条件的地区集中电厂和分布式电厂能够实现补助金的情况下,据估计,初期投资下降到3.8-4元/瓦时,全国大部分地区具备完全发放补助金的条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自愿比例达到30%,大型工商业用户达到70%,完全不依赖补贴。 关于用户,考虑到与2019年同等的条件、同等的回收期等2020年可能的初期投资减少的因素,大部分地区的用户用太阳能发电补助金的需求预计会从2019年的0.18元/kwh下降0.1元/kwh左右。
根据最初10个月的状况和市场预测,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在11月和12月,即年底之前累计的设备可以突破2亿千瓦。 考虑到项目储备和政策调整因素,预计2020年主要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将大幅增加。
“十四五”展望:太阳能发电将成为重要的新事业形态之一
据时辰丽介绍,“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电费补贴退出,在技术发展、商业模式、电力市场、经济性及重要政策机制和设计阶段仍面临诸多挑战。 “十四五”是可再生能源进入后补贴的时代,是可再生能源从应用模式、商业模式、体制机制直接融入电力系统的时期,也是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重要基础。 因此,在“十四五”时期,应用潜力较大的商业模式,即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必须尽快找到解决的途径来实施,尤其要突破网费这一主要障碍。
“十四五”期间积蓄光和能源可能成为重要的新事业形态之一。 “十四五”后期,光伏发电可能成为低价电源,储存成本可能会大幅度下降。 国内研究机构的结果显示,可能下降一半左右。 此外,将基层价格机制改革与现货电力市场建设相结合,光伏储藏作为新事业状态可能进入快速成长期。
后补贴时代的可再生能源框架建议
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电力市场需要分为库存项目和新项目,新项目有几种方式并存,市场处于非合理竞争阶段,风力发电和光伏不需要参与非合理竞争,同时还需要跨省区参与可再生能源交易
关于经济政策和机制规划,“十四五”脱离电费和补贴依赖后,风光开放的发展很难持续,但不能只考虑年电力系统变动吸收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建议以滚动至少5年电力需求预测消纳能力预测为前提,作为风景规划和管理政策设计与调整的基础。
2020年以后光伏市场的规模取决于国家计划和相关政策。 11月份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研究完成后,进入规划文本编制对太阳能发电来说,发展定位、条件、目标和发展模式等是与规划研究和后续规划相关的重要内容。 仅从发展规模来看,必须达到至少要达到底线,即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所占的比例为20%,非化石能源电力在社会整体中所占的比例为50%的目标。
因此,即使考虑到实现“十四五”、“十五五”线性增长目标的路径,可再生能源电量也需要从2018年的26.5%增加到2025年的33%左右。 据此估计,“十四五”期间新设风力发电设备,需要1~1.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3亿千瓦的规模。 我们建议具体的政策手段、机制设计和重点地区和项目建设就实现这些目标进行相应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