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法治政府建设_ 回顾70年治蜀兴川:统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打造四川特色社会治理

封面新闻记者姚在婺

天下被广泛支配,始于法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省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将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9月10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系列记者发布会(第五场)上,省委会依法由省办主任、法律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以“统一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巩固蜀兴川法治的基础”为主题,总结了“七个飞跃”70年四川民主法治发展的历史,总结了记者的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世成、省委统一战部副部长陈武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迄今为止,四川省制定了省级地方性法规294项,批准了市州地方性法规181项,批准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6项,基本复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学教育、生态等领域。 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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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主建设的健全法制体系

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项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大力领导下,四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具体体现在哪里? 省委依法对省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进行了治疗。

1980年四川省颁布县乡二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来,省人大累计代表建议处理2.9万多件,充分表现人大制度优势党十八大以来,省政协累计建议处理九千多件,充分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

另外,健全的法制体系还在继续,四川省实现了从“零开始”到“合法”到“立法促进善治”的飞跃。 自1979年重新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四川省制定了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目前有效的215件省级政府规则335件,现行有效167件。 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学、生态等各个领域。 立法对改革发展切实发挥了稳定的领导、规范、保障和推进作用,为蜀兴河治疗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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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社会管理依法发展行政

90%的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现在在四川省,如果人们遇到什么事情,方法基本上是“可以抬头看,举手就可以扫描”。

这依赖于复盖城乡实体、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其背后是逐渐形成的“共同统治共享”社会治理的新结构。

2005年四川省首次在全国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0年颁布了全国首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省级政府规章。 2009年,在全国率先确立了“大调停”的工作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省各类调停组织累计调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的442.7万馀件,处置436.4万馀件,人民大众的安心感和满意度达到94%。

与此同时,四川行政管理体制经过一些改革,走向法治化。

2001年,四川建成并运营了全国首个省级政务服务中心。 2007年,在全国首次进行了并行审查。 2008年,成都市武侯区成立了全国首家行政审查局。 大力推进的“管理服务”改革,全面实施的“33证一体化”,实现了在省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90%以上“最多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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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司法制度加强法治信仰

培养超过48万名“法律理解者”

刘志诚表示,建立人民监督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机制,四川省是全国唯一连续13年常态化的犯人回乡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国首次开展刑事审判实质化改革和刑事诉讼案件财产管理处分改革,2018年,中基层法院以审判实质化方式审查刑事案件5780件,法庭宣布案件占75.8%。

随着全省“法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责任制,明确了47个省级部门的法律责任清单。 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教育基地不断“完善”的同时,培养了超过48万名“法律理解者”,大幅提高了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川省相继制定了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6项,综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民族地区开展合作。 开展禁毒艾整治,打击毒品犯罪,实施“法治扶贫”,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管理长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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