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塌陷事故频发不是错觉,而是事实。
2019年12月1日,广州市11号线沙河站工程区地面突然塌陷后,澪科新闻数据库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的标题中查找了包括“地面塌陷”或“地面塌陷”在内的中国内地新闻报道,重后事故总数55起。 这意味着地面陷落每月至少发生一次。
很遗憾,在我们调查的200多条新闻报道中,有19起事故没有公布原因。 除这些案例外,以事故原因为主线,我们整理了36起事故发生时间、事件地点、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这些事故看起来相互独立,但仍能找到一些共性。
在上图的36起事故中,有10起被归类为“自然原因”,但是语言含糊不清。 例如,其中的两起事故,只是国土资源局的调查员总结为“自然的原因”,具体的原因是什么还不清楚。 另外,3起事故分别是“土壤松弛”、“水土流失”、“持续下雨”,水土变化和恶劣天气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还是起因尚不清楚。
谁应该负责?
地面塌陷事故恐慌可能发生在车道、人行道、公共汽车站、校门、园区内和酒店宴会厅等不同的路面上。 突然事件,行人和车辆正好到事故路面上,不可避免的事情很多,容易出现死伤者和财产的损失。
但是,与很多公共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不同,地基下沉事故极少公开追究责任结果的正常处理方式,只限于找到养护坍塌地面的政府部门和直接负责人,要求赔偿损失,恢复路面的正常使用。
在我们统计的55起事故中,只发现了3起明确的追究结果。 其中2018年2月7日发生的广东佛山地铁2号线禅城南庄段事故,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连,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328.8万元,共33名负责人被广东省政府调查队处分。 5个月后,佛山地铁2号线花仙区间2号线的联络路工程区也发生了地陷,但是没有人员伤亡,当地政府向工程公司商定“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以免发生类似事故”。
能防止地面塌陷吗?
2017年至今,广州市科学韵路附近发生了两次地基下沉事故。 原因是污水管破损和雨水井渗漏。 在邻近地区,由于邻近原因引起的地陷事故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
从上述图表可以看出,地下管道破损是地陷事故爆发的最主要人为原因。 调查地下管道运行情况,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2016年12月,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分配研究所发布了中国首部《道路崩溃危险雷达检测技术指南》( RISN-TG024-2016 )。 2018年3月1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了协会团体标准《道路坍塌风险雷达检测技术规范》( T/CMEA2-2018 )。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忠华于2019年1月15日提出:“城市道路病害严重,地下数米以内,探测雷达法有效、快速、无损城市道路安全隐患”。
今年5月,新疆克拉玛依引进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三院35研制的新型人工智能雷达,“透视城市地下多材质市政管线、管线”,监测城市道路空洞、疏通、富水等情况。
近年来地陷事故频发的重大背景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飞跃性进展。 但是,如果不正视事故背后的原因,不采取有效的警戒措施的话,即使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缺少结实路面的城市也不能说是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