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炎是一种皮肤病的简称,是组织病理学诊断,仅仅说明皮肤炎症的存在,“皮炎”在临床上不应单独用作疾病诊断,需要脂溢性皮炎、手皮炎等特定修饰语。
湿疹表现为形态学,非病因湿疹的英文名eczema来源于希腊语ekzin,至今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原意为水沸腾,本病易流水,有渗出倾向。 我国传统医学中没有湿疹这个词,这种病有“风”“疮”“白癣”等,比如“绣球花风”“四曲风”“乳白癣”等30多种。 我国现代医学中的“湿疹”来自英语意译,完全是一种记述性诊断。
临床上具有瘙痒、红斑、丘疹、水疱、脱屑、肥厚等特点,有渗出和融合倾向的皮疹可诊断为湿疹。
因此湿疹是形态学上的描述性名称,非病因学诊断,多数临床诊断为湿疹的皮肤病,最后可能是接触性皮炎、食物或药物性皮炎、感染性皮炎、特应性皮炎或湿疹,而非疥疮、真菌感染或淋巴瘤等类似湿疹的皮肤病。 笔者研究发现,临床表现类似湿疹的病理检查患者约有1/3是其他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与皮炎湿疹的相关性
临床上“湿疹”和“皮炎”常用如下。
某特定皮炎未明确诊断前暂时诊断为湿疹。 例如,接触性皮炎、特应性皮炎等特定皮炎多在未明确诊断前就诊断为湿疹,当这些患者调查原因,发现是与外界某些物质接触引起的接触性皮炎时,应该诊断为接触性皮炎。
同样,最初被诊断为湿疹的患者,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典型的特应性皮炎特征,如果符合特应性皮炎的诊断标准就应该诊断为特应性皮炎。
皮炎湿疹中有很多病因不明确的皮炎,如特应性皮炎,被认为是无法治愈的皮炎湿疹。 接触性皮炎明确病因,可在国外福赛纳新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