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_ 广西一恶势力受审强迫驻地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不签就堵路阻工

村霸、路霸是铲除邪恶的专业斗争打击的重点,他们不仅是基础部分,也会敲诈当地投资兴业的工厂矿山企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风气,也会对经济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 这种团体不妥协,难以维持基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进步。

9月2日,广西南丹县法院公开审理徐振宇等30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他们团结一致,称霸一方,不仅压迫民众,还威胁当地工厂矿山企业,获得不义财产,社会影响极差。

徐振宇集团的犯罪行为始于2013年,当时广西华某集团的再生资源公司、南丹顺某矿业公司、金某选矿工厂等7家企业进入当地,徐振宇及其伙伴林日荣等开始了他们犯罪的人生,就像看到了富裕的道路一样。

为了获得非法巨额利益,徐振宇、林日荣多次与上述公司签订协议,要求道路清扫费、环境污染费、交通费、场所费、土地补偿费、沙坪屯派遣员支付人员工资等费用。 拒绝后,徐振宇、林日荣组织杨小萍、罗传寅、梁丽金等,封锁了这些公司和受害者。

为了不停止,这些公司和受害者无能为力,只能接受徐振宇、林日荣等人的非法要求,签约支付费用。 仅仅几年,这些公司和受害者徐振宇集团的各种费用高达2128294.62元,沙坪屯红利总计达到1269254元。

不仅如此,徐振宇集团对当地人也毫不留情。 当地党某、张某英各自把父母埋葬在沙坪屯边界,这引起了很大的麻烦,徐振宇集团成员杨小萍、梁丽金、吴秀梅多次主张以此为理由向党某和张某英索取金钱,花钱挖墓。 没办法,党某付了48000元,张某英付了20000元的费用。

徐振宇集团成员徐振杰等9人于2017年成立了南丹砂坪汽车运输公司,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强制村屯内公司进行运输业务,并将车辆交给个人司机陆某等31人,从中收取车辆管理费和吨位费。

检方认为,徐振宇等30人属于恶势力集团,在堵塞路面、妨碍工作等胁迫手段敲诈的同时,胁迫手段使企业和个人运输司机接受服务,手段差,案件金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实充分

审判中,法庭依诉实施法庭调查,组织辩护双方举证举证。 案件多,案件内容复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审判结束后,选择日期作出判决。

徐振宇等人被送到人民的审判台,充分表明了消除当地坏事的决心。 随着扫黑除恶的专业斗争的进行,必须把隐藏在角落里的黑恶势力清理干净,黑恶终究逃不过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

善恶终究被报告,但不是没有被报告,而是时候到了,狡猾的黑人应该认为自己从做坏事的瞬间开始,就注定要为自己的坏事付出代价。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