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来源:摄影网站芥子山6月3日正式发行了《教育领域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事件权和支出责任区分改革案》(以下称“案”)。
《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以及其他教育,包括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由于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财政事业权(注:事业权包括实施权和监督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政策:支出责任共同承担,中央、地方如何分为“案”,不仅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共同财政权利是什么,还明确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承担的部分。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是财政投入的重点,以往主要是省级统一,由地方政府承担。 改革后,《方案》建议义务教育公共经费,即学校运营、教育活动正常发生的人力、物资费用,分中央地区、5个阶段按比例分担
第一位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分担80%。
第二位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中央财政分担60%。
三级包括辽宁、福建、山东等三个省(不包括计划单列市)的四级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四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五个计划单列市,五级包括北京、上海等两个直辖市,中央财政分担50%。
除了公共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舍安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的学生营养饮食补助等也明确了分担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继续通过一般转移支付,统一支持地方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经费,地方财政按规定统一使用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确保按期全额支付。
义务教育以外:
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通过其他多种途径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
在学生支援方面,用于激励的事项,必要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或者根据所属关系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的困难资金援助的事项,由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级成比例负担。
背景:地方压力大、制度不规范的研究者指出,目前存在中央和地方教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事权责任不同等制度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主要表现是地方政府的财力相对有限,但需要承担教育财政的大部分权利和支出责任,超过地方政府负担能力的中央财政的利用效率低等。
《经济观察报》指出,目前的财政支出相对固化。 “比如上级明确要求,教师的工资比公务员的工资高10%。 无论地方政府的收入状况如何,这些事情都必须保障。 但是,上司推进事件的权利,不给地方资金,或者只给地方一点钱,地方必须自己支出。 这实际上取得了地方机动的财力。 ’他说
去年,湖南省耒阳市由于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大,公务义务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职能显着不足,有些群众来访。
在这个背景下
2018年国务院发布《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意见》,提出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只增减两项”的要求,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推进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
2016年国务院发布《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务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议2017年至2018年,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改革,2019年至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整理法律法规内容,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