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曲靖讯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当日上午,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市委普及办公室、市文明办公室、市司法局志愿者在珠江源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市民认知度,推进《条例》的贯彻。
“老年人,《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今天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所以请和邻居和亲戚朋友说说,大家一起学习”“平时看的时候扔垃圾,扔烟,吐痰,越过栏杆,遛狗, 闯红灯的行为在《条例》中有规定,必须禁止这些文明行为”“养狗要立刻清理狗粪,带狗出来,必须带狗。 “因为《条例》中独占性的内容很多,所以请多多学习一下。”集中宣传宣传活动的现场,志愿者们展开了各种各样的宣传。
志愿者们向市民分发《条例》单行本,详细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解答《条例》中提倡和禁止的文明行为,从生活细节动员许多市民,将《条例》贯彻日常工作生活,切实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以文明市民为目标。
曲靖市集中宣传活动推进《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努力让大多数市民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开始,积极参与文明活动,把“文明行为从你开始”的行为实践逐个渗透到社会阶层和工作生活的细节中,把文明行为藏在心里,外部化。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芬参加了活动。
李婷/文常文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