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管理主体始终是“管理与管理”之间的“主体”。
国家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从概念上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是两个联系和区别的概念。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存在着主动优化的问题。
我们谈论国家管理问题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国家管理的主体性问题。 然而,这样的问题常常被忽视。
关系到国家管理的首要问题是谁在进行国家管理。 一般来说,有权力、有管理国家责任的是国家权力主体,这些权力主体由组织严密、结构合理的各级机构和部门组成。 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这种权力主体的成长扩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关注这一增长的扩大及其对国家管理的影响,有助于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现代社会,国家管理主体本身具有非常强大的能量,同时必须管理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为国家管理主体具有“主体”和“对象”的双重属性,也就是说,这个主体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管理外部社会,而管理外部社会,首先需要“管理”。 国家管理主体始终是介于“管理与管理”之间的“主体”。
因此,我们今天谈论国家管理的时候,实际上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国家管理主体如何有效管理外部社会,二是如何有效管理国家管理主体自身。 一个人类的政治发展史表明,所谓的国家管理(过去称为“政治统治”)最重要的问题通常不是外部社会的管理,而是内部管理。 当然,这并不是对外部社会的管理不重要。 在国家管理实践中,关注公权主体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是完全正当和合理的。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主体自身的被管理比其外部管理更为重要。 因为只有提高主体内部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才能有效地促进权力主体对社会事务管理的效果。
权力主体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问题同时发生,但“治理”的内容和方式不同。 早期,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由于社会政治化程度低,社会管理复杂性也不高,许多社会问题都在社会自我调节和发展中得到解决。 现在的社会,“纵向躺到最后”,“天”不高的“皇帝”也不远,所以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难题凸显出来。
在所有的国家管理问题中,最大的问题不是管理的对象,而是管理的主体,即国家公共权力结构的内部管理问题。 近年来,我党反复强调要从严格的党开始,以高压态度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一系列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行为,这一切都是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措施。
但是也要指出,所谓国家管理主体的内部管理,包括对掌权的个人和团体的管理问题,以及对整体权力的规范和管理问题两个方面。 在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中,对于第二方面的内容,尚未引起足够的关注。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今天的公共权力和三四十年前的公共权力是完全不能同日说的。 支持当代公共权力快速增长是两个基本因素:一是组织,二是技术。 在当今社会,党和政府已经通过“纵横”、“全权复盖、无缝隙”、“网眼”等一系列措施,全面组织整个社会,实现了“全组织化”。 同时,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和武装实现了“全组织强技术”的融合,空前提高了公权主体的权能。
在这种主体性特征下,国家管理中的主体优化任务尤为重要。 目前,至少要认真研究以下三个基本问题,贯彻国家管理进程。 第一,整体规范权力,在合理边界发挥作用的方法。 第二,如何从根本性、大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积极推进党和政府领导体制的规范化建设。 第三,如何维护和保障公民正当权益,在精细化管理中激发社会活力。
(作者是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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