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_ 北京通州法院:去年审结交通事故案件中近1/4涉老年人

新京报信(记者刘洋)在7月份老人坐电车拐弯时,被后方巴士撞死。 今天( 11月29日)上午,北京市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时召开“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案件的调查。 据通州法院报道,2018年该院共审理汽车交通事故民事案件1800馀起,其中老年人406起,约占1/4。

11月29日上午,北京市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老人坐电车死亡的案件。 新京报记者刘洋摄

 

审判:老人被杀害,家属起诉索赔

 

2018年10月14日10点8分,苏姗的妻子和孩子在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永顺十字路口,李某乘坐大型公共汽车从南向北行驶时,73岁的苏姗正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南向左拐,两辆车相撞,导致车辆损坏,苏姗受伤 经过49天急救,苏先生治疗无效死亡。

 

据交通部门介绍,李某驾驶大型普通公共汽车时不能确保安全,其行为有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苏先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车辆所有者是李某工作的北京市恒基客运有限公司(简称恒基公司),李某在案时履行职务行为。 原告向法院起诉了李某和恒基公司、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葬礼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0万元。

 

因为是二次开庭,审判时间很短,双方只讨论被告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据李某代理人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李某事后受到刑事处罚,原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不应受理。 另外两名被告同意这个答辩。

 

原告不同意调停,因此此案将择期作出判决。

 

公布:相关老年人案件多,法院加强权益保护

 

在审判后的记者招待会上,通州法院通报了有关老年人( 60岁以上)权益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 据介绍,涉及老年人权利的案件在普通民事案件总量中较大,主要案件有扶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申请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宣言、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

 

该院民一庭法官李迎新在2018年全年受理了77起抚养纠纷案件,其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起诉讼占77%,介绍最老年人为96岁的2018年,审查汽车交通事故民事案件的有1800多起,其中老年人达到406起,约占1/4

 

在审理这一系列案件中,法院发现反复诉讼多发、诉讼能力弱、诉讼原因复杂等特点,常成为老年人诉讼表现、举证能力差、弱势群体。 特别是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老年人的行动不便,容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同时,法院建立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建立民政局联动机制等,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问题:老年人再就业如何保障权益?

 

据通报,通州法院2018年全年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394起,其中原告占老人的15%,最高龄77岁。

 

如何保护工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通州法院法官芦玉杰介绍,相关调查显示,在60岁到69岁的阶段,45.7%以上的老人希望找工作。 但同时,老年人法律意识薄弱,朋友和熟人经常介绍就业,有时不签署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面临不利情况。

 

芦玉杰还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有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年金的人退休,或者在其他单位工作,双方必须建立劳务合同关系,没有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因此,老年人再就业必须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权利义务。 发生纠纷的,劳务合同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向雇主主张赔偿。

 

同时,通州法院也完善了提出的维权措施,例如对农民户籍和生活困难的人口,提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免费代理诉讼。 其次加强举证诉讼指导,法官积极访问老年人岗位进行调查。 第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018年,该院救助了5起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新京报记者刘洋编辑白馨校对危险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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