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_ 创业板借壳解禁,还会出现“炒壳”现象吗?

作者:云掌财经/谭浩俊【原创】创业板的借出解禁,还会出现“炒面”现象吗?

(不是特别注释,文章是谭浩俊原创)

10月18日,证监会发表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的决定。 征求了4个月的意见,修订后的“重组方法”终于正式发表,即日实施。

从内容看,重组方法在多方面得到了修订。 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将“累计初次原则”计算期限进一步缩短到36个月,重新开始重组上市辅助融资,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其他资产不得在创业板实施重组上市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 特别是符合国家战略的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可以通过创业板重组上市,业界对其解禁。

众所周知,创业板的出借被禁止是从2013年11月开始的,证券监督会公布的《关于在出借审查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基准的通知》。 通知公布后,创业板的借出也完全被禁止。

但是,交通堵塞并不是疏远,出租的门一关闭,企业家板的活力就难以提高。 特别是当前市场低迷,市场受到新股接受能力影响很大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再借市场,创业吐故纳新工作就难以开展,创业板将逐渐陷入死水。 因此,要活跃创业板,使创业板成为市场上最活跃的板块之一。

事实上,上市对市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手段。 尤其是创业板,更具备租用案例的条件和机会。 如果不马上把创业板借给市场,很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很难进入创业板,在经济发展、企业质量提高效果、股市活跃等方面难以发挥积极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开放创业板贷款,才能给低迷市场增加活水,激发创业板公司的创新动力和创业活力。

那么,创业板向包租市场开放后,会不会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呢?有没有“炒饭盒”、虚假的重组、伪装的重组等问题?显然,监督管理产生了新的压力,对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前门变大后,有可能出现鱼目混珠者,也有可能出现蒙混者,也有可能为了暂时的利益而不重视企业内的动力培养。 因此,如何加强监管,消灭企业可能出现的违规手段、违规现象等,非常重要。

出乎意料的是,前门开得越大,对后教练的要求也就越高。 上市,无疑是引起新矛盾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 其中,如何把监管延长到企业,如何表现事件的事后监管,如何承担监管责任,要求创业板禁止“借口”,不要发生重大问题。

特别是重组上市中的“纯利润”指标取消后,企业对上市的容忍度大幅度加强。 成长性比较好,但眼前利益负的企业确实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现实的手段。 在新机遇面前,当然要通过制度限制每个人的行为,通过制度规范员工的职业培训。

此外,创业板解除“租壳”绝不是倾注心血,而是时机成熟。 首先,创业板需要加入更多的新公司,培养创业板楼梯队,实现创业板发展的持续性。 光发行新股是很难的。 因此,必须打开新的通道。 这样,“纯利润”指标挡在创业板门外的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有了新的机会。

二是对创业板企业行为加强约束力,严格遵循创业板要求和证券市场规定,实事求是地反映经营状况,提供创新成果,展现企业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 发生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格依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必须坚决防止“炒菜”。 解除创业板的“借入”上市,不仅是给企业带来机会,也是给经济带来机会,也是给市场带来机会。 考虑到申报企业不符合进入创业板的条件,其他板块和地区的人很难说。 因此,必须小心谨慎,坚决防止“炒面”现象在创业板上发生。 特别是因营业权的价值等业绩高的公司被炒鱿鱼的情况下,必须根据规定剥离或降低营业权的价值,不要给别人写文章。

总之,创业板解禁“租壳”能否取得满意效果,要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监管顺应节奏,监管发挥威力,创业板“租壳”上市顺利。 否则,劳苦不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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