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14日透露,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配置,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拟订了2019年度关于清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随着新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汇兑结算是税制从分类走向综合的必要辅助保障措施,是推动税改落地的重要环节,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根据新税法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个税收综合收入年度。 本次汇款结算的范围和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等4项收入,“检查补充不足,汇总收支,按年结算,多少扣除”,正确执行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征求意见的原稿中,明确了年度不需要清算的情况和必要的情况三个。 处理方式下,纳税人可以亲自由纳税人处理,委托雇员处理,委托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部门和个人代理之一处理。 通过处理途径,征求意见的稿件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快速的纳税方法和流程,最大限度地便于更多纳税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实施本文说:“征求意见的稿件细分了汇兑结算的基本依从性,明确了关税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准备清算税金,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各种问题,通过最大限度的民间措施,确保纳税人依法享受税金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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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看税款的清算快到了吗?
业内人士表示,清算明年进行的所得税,有助于纳税人准确计算实际纳税义务,免除中低收入人员的清算,减轻负担,保证所得税改革效果充分显现,推动所得税改革的最终落地。
看点1 :总结收支,以正确的税金计算推进税金改革的落地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起点”提高税率结构,调整,引入6个特别扣除……前所未有的改革给千户带来了更多的减税,税收征管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据业内人士透露,简单来说,汇率结算是平时预付税款的基础上,调查遗漏,总结收支,按年结算,多少扣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很多纳税人的收入结构与每月的收入不同,或者纳税人申请退税、追缴。 “汇款清算关系到千家家庭的身边利益,促进纳税人更加正确地计算年度的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的纳税。”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实施本文,此次发表的征集意见稿细分了汇兑结算的基本依从性,明确了涉税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推进现代个人税制度的建立,促进社会公平。
看点二:
多扣税
为中低收入者免除汇兑和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需要进行年度汇率结算? 征求意见的稿件明确了实际情况。
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继续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本次发表的征求意见稿揭示了不需要进行年度结算的三种情况。
纳税人需要增税,但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兑税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预付的税额与年度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兑税额——据征收意见,纳税人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年度汇兑结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合规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 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揭示了2019年度预付税额超过年度课税额,申请退税的两种情况: 2019年度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需要补税的金额在400元以上。 纳税人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需要进行年度换算。
业内人士表示,在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平时已缴纳的税额与年度税额不一致时,需要进行年度换算。 一种是比平时纳税多的税,需要申请退税的另一种是没有提前缴纳税金,必须补税。
看点三:
自己做,代行,在线做
多渠道方便纳税人
为更多纳税人服务,征求意见,提供高效快捷的纳税方法,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及时解决纳税人的疑问。
自己处理,委托雇用公司,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公司或个人,征求意见稿明确进行汇率结算的3种方式,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通过处理途径征求意见的原稿表明,纳税人可以优先通过互联网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年度汇率转换,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申报表的预填服务。 当以上述方式处理不方便时,也可以邮寄方式或税务服务厅处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件的一大亮点。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征求意见的原稿表明,许多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和手机优先接受申请书的预填服务,只需审查、修改和确认就可以完成申报。
税务机关还将推出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能力,以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注意服务,逐步引导纳税人的失误。
此外,因年龄、行为不便等对独立完成年度结算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结算服务。 据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