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会发言人常德鹏12月13日表示,“证券监督会发表了《上市公司分割所属子公司国内上市考试的规定》,从发表日开始实施。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该《规定》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明确拆卸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的收益能力,规范运营手段。 分割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必须满足独立性要求。 二是需要独立进程,三是加强中介机构责任,请上市公司采用专门机构,就拆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提出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必须继续监督。
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审查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打击突然分解、虚假分解等混乱、内幕交易和增收交易等行为。
证券监督会的负责人孙念瑞说,分割上市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品质,优化增加量和生活库存。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分割所属子公司申请IPO独立上市,可以向资本市场运输优质的上市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分割,可以不走IPO这条路,与现有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帮助资产重组使质量差的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今天发布分期上市政策具体落实,中央工作经济工作会议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