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年级招生_ 呼和浩特市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及“阳光分班”政策

呼和浩特市18日召开了呼和浩特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阳光分工”政策的记者招待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表了相关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范围、申请方式、招生方法等主要政策。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的私立学校招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阳光分级”政策时,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法律制定政策原则,大力建设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招生秩序,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课程负担,规范私立学校的学校运营行为,切实确保社会关注的“选校”、“选班”、“选教师”问题

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招生依法依据招生原则、免考原则和自主选择原则。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满六岁有学习能力,在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提供相应的真实、正确的信息材料,符合规定的非市区户籍外来劳动者移动子女。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是2020年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有市区户籍的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提供相应的真实、正确的信息材料,符合规定的非市区户籍外来劳动者移动子女。

市区町村民办小学可以招收所属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区域招收。 市区町村民办中学可在市四区范围内招收,不得超过五个农业旗县和加盟市、省招收。 要选择在市区町村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登记,并在民办学校网上登记。 应聘学生必须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地完成个人的基本信息收集,按照招聘计划在网上招聘市内民办学校的志愿者。

另外,民办学校“小升初”的招生过程中,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情报网”的网上申请,根据网上合格的结果入学,在该学校连续3年入学的学生,合格时具有“合格”的资格。

另外,据介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阳光分组”基于土地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全体均衡原则,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营,在民办学校开始的年级实施。 分级方案、过程和结果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分级要实现分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置等各方面的平衡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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