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_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前几天,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共同发布公告,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者自当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支付集中保险参加期限。 待遇享有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收费标准为250元/人。

有我市城乡居民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均属保险费缴纳对象。

其中,特别有困难的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户”)自2016年以来(包括2016年)没有个人支付农村建卡贫困人口,在个人支付100元/人的新生儿出生年,作为自然人与母亲一起进行保险加入登记,当年不支付保险费,出生年的医疗保险 从第二年开始作为自然人支付保险费。

宝鸡电视台记者:雷慎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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