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_ 北京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人均财政补助增千元

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即日开始,市医疗保险局昨天公布了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学生儿童、老年人、工龄内居民个人支付标准和人均财政补贴标准同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继续优化,地方首诊范围扩大,地区三级医院清算比例提高。

“老人每人”个人摊款为300元/年

人均财政补贴增加了一千元

本次调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结构,同时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贴标准,提高了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年,其中个人收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贴4180元/年,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年,其中个人收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贴1610元 年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年,其中个人收费为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为2150元/年。 投保人必须以新的收费标准将存款存入扣除账户,以便随时扣除。

为保证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0年,人均财政补贴增加1000元,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增加120元,工龄内居民个人缴费增加220元。 市里通过继续增加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的运行保障力度。

门诊的范围扩大

地区在医院提高偿还率

为加强居民医疗保险功能,市医疗保险局从2020年开始不断优化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2019年将居民医疗保险住院限制线提高到25万元,为支持城乡居民区内医生,区域提高三级医院的清算比例,各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域为三级医疗机构住院

另外,按照传统政策,城乡居民的老年人和工作年龄内的投保人在转到选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之前,必须在基础上先就诊,否则就不能接受医疗保险的清算。 市医保局新农协中心副主任纪京平氏说,从明年1月1日开始,市政策开放,扩大门诊的范围,从原来的末端定点医疗机构的初诊开始,扩展到区、镇的二级政府召开的公立医疗机构。 这意味着保险人只要选择地区三级以下的医院作为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可以直接到这些医院接受医疗保险。 这些医疗机构同时作为患者的第一家医院,必要时也可转院到其他大医院。

市医疗保险局着手提高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上限线的精算工作,今后将逐步建立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筹措的动态成长机制和医疗保险待遇的动态调整整备机制。 同时开始研究基金剩馀激励机制,探索投保人不就诊或不就诊,今后提高大病保险待遇的激励措施。

390.8万人加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困难群体必须秘密保障

2018年,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制度结合起来,首先建立了全市统一、城镇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实现了“霸复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疗保险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大统一,结束了城乡差异、地区差异造成的清算政策、医疗服务等待遇差异,保证了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后,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诊实质补偿比率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实质补偿比率提高8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补偿比率提高10个百分点,药物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常见病、罕见病及某些癌症高价药物进入医疗保险补偿范围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后,投保人数达390.8万人,其中老年人110.5万人,学生儿童221.8万人,工龄内居民58.5万人。

2018年财政部门人均每年1430元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占总资金的88%。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从2000家增加到了约3000家。 城乡居民全部持卡实时结算,农民不会先垫付清算。 当时居民投保人就诊次数增加了553万人。

与此同时,城市进一步加强财政困难群体的户底保障,看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者、城乡低收入援助者、特别援助者、定期援助对象、义勇,实际上没有养育孩子的人,孤儿弃婴、积极退出居委会的人、退休者、 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成员,退休干部没有工作的配偶,低收入的农户,残疾人等13种困难的人,其个人的缴费是财政的全额补助金,不需要个人的缴费。 制度统一以来,财政已投入约1.5亿元,37万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困难群体保险和驾驶保障。

特别记载事项

城乡居民集中保护时间

一直持续到明年二月底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保险期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 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办理投保手续的投保人,仍可从2020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可以手动结算在保险手续期间发生的满足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

“今年城乡居民的集中保险期比过去长了20天。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白玉杰表示,在集中保险过程中,市医保局会提前通知,事件中要注意,事后反馈。 从即日起,陆续向保险人发送提示邮件,通知收费时间和收费基准,一般在11月27日从银行扣款,如果发现由于个人信息不完备等原因没有支付完毕,再次向居民通知信息。

学校有在校学生参加保险的责任,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的社会保险所和长期居住地的社会保险所参加保险。 每月5日至20日,居民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网络申报平台自助费。 有关图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此版本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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