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月保险费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从来没有想到它会被涉嫌经济犯罪的贷款公司“硬化”。
该公司与法院有争议,是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许多与平安普惠相关的类似案件。几份裁决文件裁定,平安普惠通过关联公司放贷是例行公事,涉嫌经济犯罪。
这些裁决可能成为P2P小额贷款公司“死亡”的里程碑。
平安担保日常贷款涉嫌犯罪
这原本是一个简单的案例。平安普惠公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打了很多这样的官司。
涉案的平安普惠金融担保有限公司和深圳平安小额信贷有限公司都是中国平安集团普惠金融业务集群的一部分。
2015年,借款人李富春与平安小额贷款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14万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月利率为0.7%。
同时,平安小额贷款与李富春、平安普惠签订了担保合同。平安普惠作为担保人,为贷款提供担保。约定担保的主要内容:担保主债权14万元;范围主要是债权人的权益、罚息、违约金、服务费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费用:前期服务费4200元,贷款前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为6270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280元。管理费为20,160元,按月支付,每月840元。另一协议滞纳金、回收费用计算方法等。
李富春逾期还款后,平安普惠没有向李富春索要任何款项,于是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支付赔偿金和担保费。
说平安普惠的“硬地”并不意味着空是风的来源。在声明开始时,平安普惠称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个别地方法院”。在这个术语中,“个人”和“地方”是两个词,平安普惠强调案件的特殊性。然而,法院是法院,无论是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还是最高法院,其裁决代表国家的意愿,没有“地方”或“个人”的区别。这是企业对法治的基本尊重。
此外,精品会发现平安普惠的回复逻辑有些“感人”。法院表示:需要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平安普惠回答:警察没有来找我。所谓的牛头与马嘴不成比例,这可能是事实。
公安尚未找到他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平安普惠在此事上是无辜的,也不能证明法院的错误判决。如果平安普惠的“清白”是基于事实,那么只需要陈述事实和证据。例如,担保费是否是变相利息的非法收入,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然后根据两者的贷款金额。没有必要反驳法院的判决。这一行为几乎是对法庭的挑衅,似乎是企图自焚。
因此,这一声明发表后,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和质疑。也许是因为怀疑,也许是因为平安觉得他的话不合适,他悄悄地删除了声明。
11月11日晚,平安普惠发表了另一份新声明。
公告被删除并再次发布,声明什么也没说。这是处理公众舆论的一大禁忌。
公告被删除并再次发送。
11月11日,平安删除了原声明,并发布了《关于个别媒体相关报道的澄清》。
这一次,平安普惠将不再提及法院和法院的判决,而只会说媒体报道与该公司不一致,该公司一直在按照国家的鼓励发展普惠金融。这份新声明比原来的声明要短得多,上面提到的所有被公众质疑的细节也被删除了。其余的全是空洞的辞藻。
没有披露更多事实证据,没有认知和态度,没有解决办法,避免了法院和媒体质疑的担保费、服务费、管理费等问题的合理性。只需要很长时间就能说出如何遵守法规以及如何为社会和行业做出贡献。没有通过非法手段取得非法收入。同时,发布声明的平台的评论功能也关闭。
这样的澄清声明删除了具体的信息,而没有增加任何信息,似乎是打碎了玻璃。然而,关闭评论功能似乎感到内疚。
并排比较这两种说法,你会发现一些新的东西:
根据现行法律或政府法规,小型贷款机构可被认定为“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作为“一家”共同开展贷款业务的模式。尽管贷款人和融资担保方都持有相关许可证,这似乎是合法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迄今为止,该平台上已有8692起投诉。金角财经研究了对平安普惠在投诉收集方面的投诉,发现除了贷款割伤、变相砍头、暴力催收的投诉外,一些投诉人不仅支付了平安普惠的高额服务费,还有一些投诉人在平安普惠贷款申请过程中被迫购买平安保险,每月支付所谓的“保险费”,这实际上是变相的收利息。平安普惠的平安普惠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主要的保险业务。
平安小额贷款、平安普惠、平安普惠商业保理...平安的“有生意、有家庭、一起工作”的贷款业务确实是一个赚钱和获利的大闭环。
平安普惠是一家专业贷款机构,但危机公关的水平确实不好。因为平安普惠公司说没有公共安全调查。也许我想提醒警察找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