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_ 打好“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问题整治仗

近日,“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推翻“景观照明工程”等“绩效工程”和“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绩效工程”和“面子工程”等“景观照明工程”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切实整改规范,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务实地开展整改工作

民生没有改变,以“标志性建筑”为主;大众被电力“困住”,但城市的“景观照明工程”灯火通明...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建设中,发现了脱离实际、盲目建设景观照明设施、努力工作、损害人民财富的“成就工程”和“面子工程”,不仅造成了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助长了不健康的欺诈和奢侈风气。

一方面,群众对“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相当不满,因为它们耗费人力物力,忽视现实。另一边是一些不厌倦的地方。他们想“面对”并寻求暂时和肤浅的魅力。为什么?首先,一些地方官员以大规模规划和大规模投资为代价,将景观照明设施作为“标志性项目”,因为这种“亮度”可以充分体现他们的“成就”,显示出“卓越的能力”。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浮躁的成就观。其次,在正常情况下,当上级领导前来视察或商人进行投资视察时,当地官员往往迫不及待地推销他们打造的“景观亮化精品”,以示自己有“面子”和“实力”,从而达到取悦上级领导或给商人留下好印象的目的。

在这种“一举两得”的效果下,既能显示“成就”,又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难怪一些地方官员视中央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充耳不闻”,导致过度的“景观照明工程”问题依然“老调重弹”。必要的照明工程确实可以进行,但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的初步论证和规划设计,特别是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不超过资源环境和地方财力的承载能力,并听取群众意见。如果照明工程源于“量入为出”的过度透支,背离了人们的意愿,不仅会失去更多的“面子”,还会为我们所说的“面子”付出代价。

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奠定高质量的坚实基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成就最崇高。对于那些耗费人力物力的“成就工程”和“面子工程”,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一方面,我们必须坚定地把纪律摆在我们面前,坚持及早控制小问题、处处责备的原则。必须及早监督、发现和处理“景观照明工程”过于简单化等问题,认真、严格地开展整改工作。另一方面,要围绕议案、规划、审批、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绝不是口号,高质量的发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新的发展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全力推进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把财力用在发展和民生急需的领域,弥补短板,把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人民的主人翁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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