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6年以来,我市继续开展P2P贷款信息中介风险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没有一家机构完全遵守规定并通过检查,所有P2P网上贷款业务都没有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根据工作安排,公布了我市29家已上报P2P网上贷款业务结算并计划自愿退出的机构。宣传期为15天。正常公示完成后,计划退出的机构将根据退出承诺取消注册或变更名称和业务范围,退出P2P在线贷款行业。同时,禁止我市其他机构开展P2P网络贷款业务,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络贷款业务。
P2P在线贷款机构业务的终止不会影响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与借款人在点对点贷款平台上直接贷款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贷款人、借款人和P2P网络贷款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解决、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涉嫌犯罪行为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告。
特此宣布。
以下是退出名单的承诺:
P2p业务不合规
许多地方已经宣布在其管辖范围内禁止P2P在线贷款业务
2018年12月底,共同基金监管办公室和网上贷款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175号文件首次提出机构退出应成为主要工作方向,为2019年行业退出和转型奠定了基调。
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P2P网络贷款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继续呈现下降趋势,纳入全国实时监控的运营机构数量降至427家。今年4月以来,云南、济南、四川、深圳、宁夏、青岛等地陆续发布文章,清理和禁止辖区内不符合规范的P2P平台,清理区域仍在扩大。
此前,重庆、湖南、山东等省宣布将在其管辖范围内禁止P2P网络借贷。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同业拆借行业风险提示函”。提到的内容是:目前P2P网上贷款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今后,山东省财政局将禁止所有未通过全省验收的P2P在线贷款业务。
“P2P网络贷方被邀请谨慎放贷,风险自负。P2P网络贷款借款人必须遵守合同,按时还款。P2P网络借贷信息机构应当依法经营,严格遵守规定。”“提示信”写道。
湖南省10月16日宣布,将禁止其管辖范围内所有互联网贷款机构的P2P服务。根据公告,湖南省24家被纳入行政检查的网上贷款机构被禁止从事P2P业务,未被纳入行政检查的网上贷款机构也被禁止在湖南省从事P2P业务。
10月28日,深圳公布了第四批自愿退出的12家网上贷款机构,并宣布网上贷款业务关闭。据深圳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发布的文件显示,自今年以来,已有139家P2P对等贷款机构自愿退出深圳,网上贷款业务已经结清。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涉及未偿债权存量的贷款人可在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网上贷款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债权存量。名单上的机构应积极处置现有网上贷款债权,确保网上贷款业务在平台上结算,并积极申请工商注销登记或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表示,根据整治过程,将不定期发布宣布互联网贷款业务关闭的互联网贷款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