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食品安全工作
2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局了解到,
近日,省教育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联合发布通知,呼吁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为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没有住宿的学校学生不得设立超市(食堂)和其他营业场所。有住宿学生的学校,必须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方可开设超市(食堂),不得销售高盐、高糖、高脂肪食品和其他有害学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香烟、酒精等商品。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严禁超范围经营。
学校食堂应采用透明、视频等手段实现明亮的厨房炉灶。
原则上,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应当独立经营,不得承包或委托经营,不得由个人承包经营。
确需由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的学校食堂,应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进行招标。
高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投资与市场化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办好营利性保障性餐饮。
如引进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必须以招标等公开方式依法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声誉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餐饮管理条件的单位。
同时,加强中小学校采购食品的安全管理。
在学校购买食物是指从餐饮单位订购食物并向学生和教师提供食物的行为。
中小学校在选择供餐单位时,必须从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进行选择。他们可以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团膳配送单位名单。
学生们自愿在校外点菜。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强迫学生点菜。在同一学年,原则上不允许两种餐费。
同一餐饮单位为同一所学校提供餐饮,教职工的餐费不得低于学生的餐费。
学校应当在显著位置公布餐饮企业信息。受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应与供餐单位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校外餐饮企业的服务标准、取得的资质、餐费标准、收费方法、食物中毒和食物异物的处理方法、违约责任、服务期限、就餐场所等。
黑龙江省14个部门联合发起“七大食品安全袭击”
[/s2/]禁止“黑作坊”,惩罚校园内无执照的企业/s2/]
26日,记者了解到,从现在到12月底,包括省市场监督局在内的14个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忽视了侵犯群众利益的“七大战役”问题。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和办案斗争。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落实最严格的处罚要求,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执法力度和处理力度,组织查处一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二、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战斗。解决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
三、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改战斗。治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五毛”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菜篮子”食品安全战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关注蔬菜、禽蛋、猪肉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在农药和兽药中添加禁用成分。
五、开展乳制品质量改进战。进一步提高全省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秩序,进一步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基粉的监督管理。
六、开展食用植物油非法生产整治斗争。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非法生产加工问题将得到纠正,打击非法生产的高压局面将继续存在。
七、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战斗。开展健康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广泛开展以老年人知识和防欺骗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资料来源:哈亚特
编辑:杨新元
责任:吴琼
总体规划:王刚和高昌黎
制片人: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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