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由国有资本控股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全搁置部分国有资本的转移,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了一次国家任务部署会议,调动部分国有资本补充社会保障基金,介绍了工作的最新进展和下一步措施。
您为什么要转学-
缩小差距分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
财政部部长刘坤在会上介绍了此次改革的背景:1997年,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结合了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退休企业职工在制度建立前不必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按原缴费方式缴纳。对已参加工作的人员,系统建立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结合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缴纳。
“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扩大了企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也存在缺口。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这部分资金缺口,如果通过提高税收和养老金缴费率来解决,实际上是将债务转移给下一代,这将导致代际不公平。”刘坤表示,通过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弥补考虑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既合理又符合客观现实。
根据全国国有企业决算,截至2018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金融)国有权益已超过70万亿元。在国有企业发展的同时,转移部分国有资本补充社会保障基金,有利于充分体现国有企业的全民所有制和全民共享发展成果刘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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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的转移已经形成,地方企业加快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SASAC、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9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转移的通知》,2019年将全面推进转移。在中央一级,合格企业将在2019年底基本建成,真正有困难的企业可在2020年底建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办的企业将在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进行转制。在地方一级,移交工作将于2020年底基本完成。
目前的转移情况如何?《经济日报》记者从这次会议中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进行了试点转移工作。其中,在中央层面,中国联通等三家中央管理企业和中国再保险等两家中央金融机构将启动试点转移。
试点项目完成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SASAC进一步加强了转移工作。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另外50家中央管理企业和12家中央金融机构分两批转移。目前,已有三批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被转移,国有资本转移总额约8601亿元。其中,财政部履行投资者职责的中央金融机构转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在地方层面,浙江省和云南省也于2018年报国务院批准开展试点转移工作。到2018年底,这两个省的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浙江省选择40家企业进行试点,转让国有资本158亿元。云南省已选择13家省级企业进行试点,转让国有资本185亿元。
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开展了转移准备工作,为下一次转移奠定了基础。例如,辽宁、吉林等25个省对该省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广西、贵州等21个省已经起草了转移实施计划。四川、新疆等四省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下达;内蒙古、安徽等9个省已经建立或选择了承接转移的主体。
“转移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同时,由于转让范围广,企业情况复杂,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澄清的事项也反映在实施中。为此,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收集整理试点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了《关于转移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操作办法》。刘坤介绍说,《操作办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如何划界,以及如何划界。二是转移后的管理和支持政策。《操作办法》的出台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转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下一步是什么-
做出切实努力,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刘坤表示:“本次转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有股性质或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企业10%的国有股转让给相关承办单位。因此,实施中要把握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准确界定转移的范围和对象;第二,明确详细的移交程序;三是合理选择和确定承接转移的主体。第四是准确界定转让接受者的权利和义务。”
会议指出,地方企业的情况比中央企业更复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转移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建议省里成立一个由有关负责同志领导的领导小组,结合省里的实际情况,制定转移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部门责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和指导移交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军在会上表示,为了具体落实转移工作,当务之急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并颁布实施计划和实施细则。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配合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评估计算,科学合理地制定转移计划和方案,明确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转移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赵世堂表示,此次转让将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规模,以补充社保基金。转让后,国有企业将每年通过股权分红为社会保障基金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全国人民更好地享受国有企业的发展成果。同时,股权转让后,国有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全国人民将更加关注国有企业,从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
“完成移交工作需要齐心协力。各地区、各部门不仅要充分发挥内部合力,还要及时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沟通,积极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做法和经验、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财政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促进资金的完全转移。”刘坤说道。(董碧娟)
(原标题:国有股“春”加速流入养老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