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各方和多方消息来源证实,在网上三次入选CPPCC的福建商人黄春发,经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1月6日被捕。
十三届政协三次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给当事人的复函。受访者提供了照片。
据《新京报》此前的报道,2003年,黄春发在网上被江西警方追捕。2005年,黄春发在河南被捕,被判三年徒刑。
几年后,黄春发成为河南省洛阳市几个土地开发项目的经营者。到2013年,黄春发已成为CPPCC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和CPPCC孟津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2015年,黄春发因涉嫌受贿再次被驱逐出互联网,但他的受贿情况没有得到法院的证实。2018年11月,黄春发因在河南省孟津县土地开发过程中被前合伙人举报涉嫌合同欺诈而被江西省警方立案追捕并逃跑。这是他第三次被追捕并逃脱。2019年7月初,黄春发不再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委员,而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孟津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新京报》报道发表后,孟津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并于今年7月4日召开了一次审判会议,成立了一个工作组来调查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如黄春发被赶走后仍在CPPCC服役。黄春发的CPPCC会员资格在7月中旬被取消。9月10日,黄春发在北京朝阳区被警方控制。
若干消息来源向《新京报》记者证实,黄春发被捕后,上饶市警方向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批准逮捕的请求。10月25日,上饶检察官决定不批准逮捕,并将其退回警方进行进一步调查。同一天,黄春发在获得担保人后获释。此后,上饶警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检方申请复议。11月6日,上饶检察官决定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