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解除限行通知_扩散!河北三市限制通知!石家庄的人数如此有限。

最新消息!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从11月1日开始,两个数字将受到限制。限行车辆的车尾数量将与北京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共节假日将不受限制。

唐山解除限行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省环境突发事件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举行了联合磋商。据估计,从11月1日晚开始,由于弱南风的持续影响、扩散条件的恶化、污染物的缓慢积累、地面湿度的增加以及可能的不利温度影响,该市可能会出现严重的PM2.5污染过程。根据省大气厅《一区和二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二级应急响应通知》(戚迹班苓[2019年第214号)的要求, 为了减少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市政府于11月1日8点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具体取消时间将根据磋商结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保护指导措施/s2/]

1.建议儿童、老人及呼吸道、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尽量待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医疗指导和治疗支持。

2.促使大众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从事户外工作、职责、操作和活动的人员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戴口罩和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3 .市、县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停止举行大规模的户外活动。

二。倡议减少污染措施

1.倡导公共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并尝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出行。及时停车,减少车辆空转时间。在4国及以下国家有意识地停止燃油汽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应尽量减少使用原材料和产品,包括油漆、油漆、溶剂和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严重污染天气的实际情况,采取下班、非高峰通勤、远程办公等灵活的工作制度和紧急强制应对措施。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的控制措施。

根据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2。移动源的控制措施。

在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工厂和工业园区内,不得使用国家二级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应急维修作业机械除外)。

禁止工业企业使用4国及以下重型卡车(包括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应严格按照减排清单中的车辆控制要求执行。

原则上禁止重型和中型卡车、三轮车辆、低速卡车和拖拉机通过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城区,但城市运营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从11月1日起,其他非营运车辆将限于两个号码。限行车辆的尾号将保持与北京相同。法定假日和公共假日没有限制。

同时,增加公共交通容量。港口、物流(民生保障除外)和堆场等散装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禁止使用四级及以下重型卡车(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除外)。

本市及其他地方的挂有牌照的大中型货车,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上采取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市的高速封闭区域(本市未更换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除外,为保障安全生产经营、运输民生物资或者有特殊需要的产品,承担急救、应急救援等任务)。

3。非点源控制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和交通的粉尘控制。砂石厂、石材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现场运输、石灰搅拌、混凝土凿井等作业,停止施工项目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严禁拆除室外建筑、喷涂、护坡、混凝土搅拌等。禁止煤炭、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上路。在常规操作的基础上,增加清洁的频率,如机器清扫、抽吸清扫和对主要道路和易受灰尘影响的路段洒水。

4。禁止在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户外烧烤。

2019年10月30日

此外,

石家庄和唐山的最新旅游禁令也出台了!

从11月1日8点开始,石家庄市开始对重污染天气进行二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关于启动一、二区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石家庄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环境预报中心进行了讨论。据估计,从11月1日晚开始,由于恶劣的天气条件,石家庄的污染消除能力将逐渐恶化,污染物将缓慢积累,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了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石家庄市决定从11月1日8点开始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取消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热情提醒广大儿童、老人及呼吸道、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尽量待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医疗指导和治疗支持;普通人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从事户外工作、职责、操作和活动的人员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戴口罩和缩短户外工作时间。倡导公共绿色生活、低碳旅游和徒步旅行或骑自行车。

在此期间,城市主要城区将对严重污染天气实施二级应急反应限制措施,即非营运客车和轻型及小型卡车(包括非本地牌照车辆和临时牌照车辆)将受到两个牌照尾号的集体轮换限制。英文字母或中文字符的尾号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20%的车辆每天从7:00到20:00受到限制。限行车辆的尾号将与北京市一致。法定假日和公共假日没有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车(包括旅游车)、残疾人专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校车、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穿梭通行证”的通勤公共汽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行政执法车,在车身上涂划统一标志,执行执法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特种作业车辆以及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抢修许可证》的殡葬车辆、邮政车辆、特种抢险车辆和急救车辆;具有合法牌照的纯电动汽车、插入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允许使用其他经批准的应急车辆。

唐山市关于启动严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区)及成员单位:

省环境突发事件和严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中央环境监测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举行了联合磋商。预计从11月1日开始,由于弱南风的持续影响,扩散条件将恶化,污染物将缓慢积累。随着地面湿度的增加,PM2.5的重污染过程将在可能的逆温影响下发生。根据省大气厅《关于启动一、二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戚迹班苓[2019年第214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10月31日8时起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取消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应急和减排措施

(一)停止和限制工业源生产的措施。

1.钢铁工业。如果性能评价等级为乙级,烧结机和球团设备将停止生产,如果警告时间超过120小时,则生产周期将停止生产50%以上(含50%),以生产线为基准。石灰窑停止生产;6m及以上室排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6m及以下室排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如果性能评价为丙类,烧结机和球团设备将停止生产,例如警告时间将超过120小时,然后停止生产50%以上(含50%)。以高炉为基准,停止高炉生产50%以上(含50%)。石灰窑停止生产;6m及以上室排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6m及以下室排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

2.焦化企业。如果性能评价为乙级或丙级,焦炉将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

3.独立石灰窑行业。如果性能评价为乙级,停止生产,保护窑;如果绩效评估为丙类,公司将停止生产。

4.短流程钢铁工业。独立烧结、球团和轧钢企业停产。

5.铸造行业。如果绩效评价为甲级,应独立采取减排措施。如果性能评估为乙级或丙级,所有与气体相关的工艺将停止。

6.玻璃工业。如果性能评价为乙级,则产量限制在20%,根据生产线的怠速计算;如果性能评价为丙类,则从预警开始之日起,按前一年最低日生产负荷运行。

7.水泥工业(特种水泥工业除外)。水泥产品生产和研磨站停止;水泥熟料生产线已经停产。合作处置城市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停止生产日固体废物和污泥总量低于400吨(含)且有毒有害废物总量低于熟料生产能力4%的生产线。

8、砖窑(包括烧结砖和非烧结砖制造业)企业,停止生产。

9、陶瓷行业(包括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独立干坯制造或烧制、独立烘烤工艺等。)。如果性能评估为乙级,焙烧过程应暂停50%以上(含50%),以生产线为准。如果性能评估为丙类,停止生产。

10.耐火材料(由高温窑炉生产)。以煤为燃料的企业应当停止生产;以非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为燃料的企业,按生产线停产50%以上(含50%)。

11.其他行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2)限制移动源移动的措施。

1、施工现场、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应停止使用国家二级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2.每天7:00-20:00禁止大型卡车(含持许可证者)、三轮汽车和低速卡车在市区和各县(市)区环形道路内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在道路上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生活保障外)等单位涉及散装原料和产品运输(日车辆进出口量10辆以上)的,禁止使用国家四等及以下重型卡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4.限制工业企业移动源移动的措施,执行《关于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和捣固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班琦邯[〔2019〕648号)印发的有关规定。

5.周一至周五7: 00至20: 00,应使用一组两个车尾编号的牌照来限制20%的非营运小型(轻型和微型)汽车(包括本地临时牌照,不包括外国牌照)通行。限制组应与北京一致。字母的尾数应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假日和公共假日的通过不应有任何限制。增加公共交通容量。

下列机动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和执勤军车;邮政专用车(包括特快专递车)、燃料(燃气)运输车和生鲜产品运输车(即运输生鲜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畜禽、鲜肉、蛋类、牛奶等的车辆)。)持有城市卡车通行证;在车身上涂有统一标志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保险调查车、殡仪馆殡仪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尘车、垃圾清除车、融雪剂撒布车、雪铲车运行期间;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具有合法牌照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下肢残疾人或其配偶驾驶的小型汽车。

(三)尘源控制措施。

1、矿山、砂石厂、石材厂、石材厂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土石方工程、拆除建筑物、喷漆、护坡、混凝土搅拌等。增加主要道路和容易产生粉尘的路段的机器清扫和喷洒频率;运输车辆,如煤、渣土、沙子和砾石,如果没有安装密封装置,容易溢出,会在路上停下来。

2.在日常操作的基础上,增加城市主干道的清扫频率,如机械清扫和抽吸清扫,但要避免城市交通在早、中、晚高峰时段。对于主要道路和易受灰尘影响的路段,应增加机器清扫和喷洒的频率。

3、全市主要城市、县(市、区)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户外烧烤。

二。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措施,减排清单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发〔2019〕90号)的要求执行。县级领导要带领队伍对企业停产限产情况进行夜间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污染源监督和重点区域污染联合防治,严格执行环境法。企业所有派驻人员都应值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控制措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措施的企业,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进行严格、及时、严肃的查处。对监督不力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于每天10点前向市环境保护指挥中心(电邮:zwryd2019@163.com,传真:2801574)报告本单位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

三。加强公众宣传

各新闻媒体应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向社会发布预警和应急信息,积极宣传公共保护措施和主动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2019年10月30日

线路限制结束号码提醒

唐山解除限行通知[/s2/]

来源:沧州日报、石家庄日报、唐山晚报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