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
今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推广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督局收到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地的多份报告,反映出一些地方快递公司联合大幅提价。一些快递公司单方面违反了他们与那些在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公司的合同。与此同时,一些快递公司想要更换合作伙伴,但是一些快递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督局召开快递行业涉嫌垄断预警会议。会议报告了我省快递业涉嫌垄断的现状。今年以来,我省已收到快递行业的79起投诉和举报。经初步审查,涉嫌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部分快递公司涉嫌协同提价。今年9月以来,童渊、中通、申通、白石汇通、大云等快递公司相继大幅提价,从最初的2.6元/公斤涨到4元/公斤,从1-2元/公斤涨到4元/公斤。与此同时,快递公司单方面违反了与涨价前已签订合同的企业的合同。一些快递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家抱怨说,由于快递费用的增加,一些商家想要更换合作伙伴,但其他快递公司不接受货物,并且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家只能被动地接受原来合作快递公司的价格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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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局副局长王吴象充分肯定了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持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拓展就业渠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他说快递业一端连接成千上万的制造商和电子商务卖家,另一端连接成亿的消费者。尤其是在当前“双十一”促销即将到来之际,快递行业将迎来一个全年的业务高峰。然而,快递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不相互勾结,共同提价,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通过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协议串通定价、共同提价或者合谋提价。《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致力于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行业竞争。惩罚不是目标。但是,反垄断执法机构不会对懂法律、犯法的企业手软,不会经过反复教育而改变,不会破坏我省的经营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
在警告会上,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出了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要求。一是快递企业要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法》和浙江新《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的法律义务,承担企业的主要责任。第二,相关快递行业协会应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快递兄弟的整体素质,杜绝强迫交易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第三,龙头企业要积极响应省政府“浙江放心消费”的号召,主动打造“放心快递”。下一步,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还将组织消费者权益志愿者和第三方调查机构观察浙江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反映强烈,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对相关快递公司进行访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彻底整改意见。
童渊快运和申通快运代表在会上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运营。
下一步,省级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的要求,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完备、程序合法”的24字方针。加快快递行业相关垄断线索核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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