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的巡视工作
写作|高宇阳·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职责首次公布。
今年1月,郑智(微信标识:upolitics)指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机构改革后的最新组织架构图,与之前2014年发布的组织架构图相比有了显著变化。
然而,当时没有宣布该组织的具体职责,也不清楚与以前的职责相比发生了什么变化。郑知止注意到,5月6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内部机构的职责也全面公布,这是机构改革后首次公开。
内设职能部门从12个室变成16个室从公布的组织结构图可以看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包括内部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和纪律检查监督小组。
党中央的巡视工作
其中,内部职能部门有: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中央巡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第一监督检查办公室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办公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办公室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办公室、案件审判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国际协力局、机关事务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从内部职能部门来看,在此之前,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立了12个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后,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了16个办公室。第一至第十一条是监督检查办公室,第十二至第十六条是检查调查办公室。
党中央的巡视工作
16个室的职责都是什么?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第一监督检查室到第十一监督检查室、第十二检查检查室到第十六检查检查室的职责。
第一至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室:主要依法依纪履行监督职责。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所属单位(地区)负责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律法规的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促进党的全面严格管理、依法履行职责、公正使用权力、廉洁从政和道德操守。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党的主要职责,指导、检查和督促纪委监察委员会(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督建议;
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送检查调查室;
综合、协调和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十二至第十六考场:主要依法履行纪检监察和处置职责。
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犯罪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备案审查和调查,对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审查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督建议;
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其管辖的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值得一提的是,与机构改革前相比,这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此前,12个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了不同的部门或省份。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小组和中层管理干部的相关情况,综合、协调和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第六条纪检监察办公室至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接触地区的省级领导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协调、指导接触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
其他内设职能部门的职责其他内部职能部门没有很大变化。至于他们新宣布的具体职责,微信公众号:upolitics选择了一些吸引了更多关注的名单,让每个人都知道。它们分为两部分。
党中央的巡视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的全面协调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协调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和制度,贯彻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纠正群众和扶贫领域的腐败作风问题;党内监督与问责的综合协调。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和控告,以及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举报和控告。受理党员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以及监察对象对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决定的复查申请;综合分析投诉举报情况;接待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宜等。
中央巡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服务保障巡逻工作。负责向中央巡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和落实党中央、中央巡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安排,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具体组织中央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承担巡视检查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监督处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有关问题的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处置和案件调查报告;协调事项的集中管理、审理和调查;监督管理调查措施的使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安全办案等。
党中央的巡视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直接审查和调查,并报省(部)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违反职务和职务犯罪案件;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党员纪律处分或者其他申诉,对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决定的案件申请复审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规定,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接受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纪、失职、职务犯罪的举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线索的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调查等工作。
国际合作局: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纪检监察;组织实施《国际反腐败条约》和审查该条约的实施情况;组织和协调国际反腐败努力,追回被盗货物并防止其逃逸,并协调反腐败执法、引渡和其他领域的国际合作;它负责管理外交和港澳台事务。
信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