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野:公司最大股东变更

12月9日晚,ST天野宣布天野集团持有的1000万股非限制性流通股于2019年10月25日10: 00至2019年10月28日10: 00在淘宝网上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司法拍卖,济南高新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城建”)获得了上述股份。11月12日,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裁决》,裁定公司上述股份的所有权属于高科技城建。近日,ST天野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转让登记确认函》,天野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已转让给高辛城建。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高新技术城市建设及其关联方持有圣田野173,995,648股,占总股本的19.67%,成为公司最大股东。天野集团持有167,203,571股ST天野股份,占总股本的18.90%。由于ST天野的股东目前持有相对分散的股份,拍卖转让完成后,ST天野暂时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除了公司最大股东的变动之外,在消息的另一面,一些投资者也对st天野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得出了结论。10月25日,圣田野及相关方收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准入禁令决定”,因此,受此案影响的投资者有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正式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买入,2018年5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遭受一定浮动损失(无论是否被释放)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己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将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和交易记录(推荐使用电子表格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与“证券市场红周刊”的“私权保护”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投资者的最终补偿条件和金额将由法院决定,在获得补偿之前不会支付律师费。

《行政处罚决定》显示,ST天野有五大违法事实:一是未在其定期报告中披露任何重大关联交易;二、定期报告中未及时披露和未披露外部担保的;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能偿还到期的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四、定期报告中未及时披露且未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的;第五,定期报告中夸大利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ST天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曾秦昭受到警告,罚款90万元,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决定采取措施,禁止曾秦昭终身进入证券市场。

在二级市场,自该公司股票去年5月16日恢复交易以来,st天野已连续26次下跌,使得此前持有ST天野股票的投资者损失相对较大。现在,中国证监会已经正式发布了对ST天野的行政处罚。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尽快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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