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保险患癌症5个月,平安保险12万拒绝!保险公司:退还你1089元的保费

许多人购买保险是为了安全,但是如果发生事故或严重疾病,保险公司怎么能不赔偿呢?

保险公司在理赔中看到了什么?有我们忽略的细节吗?

今天,一些媒体联合报道了一起拒绝保险赔偿的案件。我希望通过“拒绝对患有甲状腺癌和安全保险的妇女进行赔偿以及法院的赔偿判决”一案,帮助您解决一些最容易被忽视的保险赔偿问题。

真实案例

2018年3月,马欣彦在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15万元的终身寿险,外加12万元的大病保险、1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20年的年保费为3645元。

8月,马·欣彦因甲状腺疾病住院,并被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后来,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的答复是:拒绝理赔,但“允许退还部分保险费”1089元。

当然,马欣彦不能接受这样的“通融”,并在法庭上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

个案分析

那为什么保险公司直接拒绝赔偿?原来,在对保险公司的调查中,发现马欣彦在投保前已经进行了体检,但他在投保时并没有说出疾病的真相。

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马欣彦体检后立即办理了保险,但没有如实告知疾病的病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承保决定。

医疗报告没有告诉我们这确实是马女士的问题,但这能成为拒绝赔偿的有力理由吗?

法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1.马欣彦没有告知的病史与他投保后患的甲状腺疾病没有直接关系,这不足以影响平安人寿是否接受保险或提高保险费率的决定。

2.根据保险法,如果投保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仅仅断定马欣彦没有说实话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是不够的。

最终,法院裁定平安人寿将在10天内支付马欣彦大病保险12万元、医疗保险8943元和每日保险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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