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向公司索赔?在你收集到这三种证据之前,不要轻举妄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和18条的规定,职工身份是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的先决条件,职工身份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中。这表明,劳动者和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依法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劳动者不以劳动关系为由从事劳动的,如果在劳动中受到伤害,不能适用《条例》要求赔偿。

因此,在现实中,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一旦员工受到工伤,所在单位不仅不积极抢救,还会为员工识别工伤并给予相应的治疗。相反,他们尽一切可能避免劳资关系,并利用各种借口避免和减少工伤待遇。大路军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及其亲属只能依靠证据来证明他们应该享有的待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雇员及其亲属应该提交什么证据来证明他们构成工伤,他们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呢?必须收集和掌握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

◇ 1。收集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

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和依据。否则,就没有工伤。因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收集下列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单卡、工资单存折、工资单或其他工资单记录、员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就业证》和《外派证》可以证明该岗位的身份。

3.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4、雇主的考勤记录(考勤单、考勤卡等)。)。

5.用人单位包含员工姓名的各种文件。例如包含员工姓名、工作任务列表、任命通知、介绍信、签到表等的各种通知。

6.员工代表用人单位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签署的文件等。例如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签署快递。

对于以上六项,如果无法收集原件,可以复印或拍照,以备后用。

7.同事的证词。

8.音频、视频和照片。例如,员工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记录劳动关系事项;员工在工作时间进出雇主的照片和视频。

9.网络信息。如雇主网页上注册的各种公告或信息,或员工与相关人员之间的各种即时聊天信息(如QQ或微信)的记录。

10.短信和电话录音。例如,员工在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就具体事宜进行协商时,会进行手机短信交流和电话录音。

◇ 2。收集构成工伤的证据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相关证据,以及工作时间前后与工作场所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判决书或其他证明。

3.受害人外出工作受伤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

4、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后48小时内,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属于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

7、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在旧伤复发后,向用人单位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医疗机构办理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 3。收集与工伤治疗相关的证据

1.治疗费。包括医院的病历、诊断书、处方、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收据等。

2.失去工作的成本。例如税收收入和工资证明。

3.护理费用。职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残疾等级并确认的证明。

4.残疾补偿。如果员工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应开具评定费发票。鉴定后,如需支付相应级别的伤残赔偿金,应出具鉴定结论。

5.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出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材料和购买这些辅助器具的正式发票。

6.丧葬补贴。提供火葬费用的账单,但丧葬补贴并未实际支付,最高补贴为总体规划区内雇员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最长为6个月。

7.一次性伤亡补贴。一般来说,应提交治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如果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当场死亡,应提供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因公外出发生事故或者抢险救灾中药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你没有向法院申请死亡申报,如果你因生活困难预支50%的公共死亡补贴,你必须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生活困难的证明。

8、供养亲属抚恤金。提交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情况、供养关系证明,包括户籍卡或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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