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导致员工工伤时,受伤的员工只能在对肇事司机的赔偿和对工伤的赔偿之间做出选择,或者同时获得双倍赔偿(Double Mending)。以下是一个简短的介绍。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取得民事赔偿后能否取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批复》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同时发生时,受伤人员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倍赔偿。然而,通常规定医疗费用不得重复补偿。
在上下班途中,非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赔偿责任是民事侵权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
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的处理性质来看,两者有不同的索赔依据和不同的赔偿主体。
工伤赔偿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为基础,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管辖。赔偿责任是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然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以受害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为基础的,并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调整。这两者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工伤人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他们也可以按照《道路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因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相吻合时,当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赔偿或互补区别原则时,工伤职工可以充分获得双倍赔偿,这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
薪酬项目分为三种类型:重复薪酬项目、并发项目和独占项目。
重复补偿项目是指对医疗费用、工资损失、交通费用、营养费用等一些物质损失的补偿。
该合并项目涉及残疾和死亡赔偿。
专有项目指工伤津贴和就业补贴。
在上面提到的三个类别中,后两个可以两个都有。第一类采用高优先级原则,但不能两者兼得。重庆的做法与上海高等法院的做法基本相同。赔偿项目分为重复赔偿项目和精神损失项目,后者可以兼得。如果单位或社会保障基金为不能同时拥有两者的项目支付费用,可以向侵权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