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补偿家庭主妇的工作损失吗?有必要补偿家庭主妇吗?

损失时间费(Lost time fee)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康复(损失时间)期间,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必要赔偿家庭主妇的失业,以及是否有必要赔偿家庭主妇的受伤?

网友咨询:我的一个同学坐在摩托车上被出租车撞了,导致他的小腿骨折。交警确认摩托车和出租车都应对这起事件负责,并最终确认双方负有同等责任。然而,我的同学是家庭主妇,他还能要求失业赔偿吗?

北京中行(xi安)律师事务所蒋习雪律师答复:

家庭主妇有必要赔偿她们的工资损失,家庭主妇也可以要求赔偿工资损失。如果家庭主妇没有固定收入,其损失的工资应以上一年雇员的平均年薪为基础计算。如果受害者能够证明其过去三年的收入水平,应根据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给予补偿。

损失时间费(Lost time fee)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康复(损失时间)期间,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基础]

《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有残疾,还应赔偿生活辅助设备费用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蒋习雪律师浅析:

“劳动”通常指能够输出劳动量或价值的人类运动,家务劳动也应属于“劳动”。因此,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家庭主妇也可以向义务人要求工资损失赔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上一年同一行业或类似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各种医疗费用和误工收入减少而遭受的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和必要的营养费用。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他可以参考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类似行业的雇员上一年的平均工资。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家庭主妇提出的工资损失要求一般都能得到支持。另一件事是,失业人员不能支持他们失业的说法,除非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从事某项工作,“不想工作或没有工作机会”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否则,受害者是否失去工作仍应根据受害者的知识和技能、以前的工作条件、治疗时间和其他因素全面确定。

综上所述,家庭主妇在车祸中受伤时一般应赔偿损失的工资,具体损失的工资应根据受害者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同时,在申请工资损失期间,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不得随意提出。当然,具体计算工资损失有相应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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