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了咸鸭蛋后,我回到家才发现是“三无产品”。消费者起诉一家网上商店,理由是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下午,Xi长安区法院首次通过互联网智能法院举行远程庭审,并在法庭上调解了网上购物合同纠纷。
下午,案件在长安区法院互联网情报法庭公开审理。在审判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反对原告购买的咸鸭蛋及其他食品未按要求贴标签的事实。在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主审法官通过远程调解达成协议,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总额为6000元的赔偿金。然后,原告提供支付宝账号,被告在法庭上付款。法院休庭后,长安区法院的第一次智能互联网审判圆满结束。
此案是Xi长安区法院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首次在线智能审判。长安区法院智能审判平台的建立突破了传统审判空的时限,当事人无需远行。只要网络连通,起诉、备案、交付、审判、证明、质证和判决的各个环节都可以在线完成。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阅读庭审笔录和电子签名,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在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的同时,也节约了维护群众权利和司法资源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