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向BOCOG各保险公司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受托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医疗受托管理的条件和内容,将产品备案改为业务监管,要求加强监管,防范各种风险,加强业务信息统计和市场分析。
健康保险委托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团体客户委托,开展的经办和管理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相比,这种管理显然要小得多,但也需要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作为支撑。
截至2018年底,共有26家寿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险委托管理,覆盖6670万人,累计委托管理资金约340亿元,累计管理费7.2亿元,累计支付服务1077万人次,累计支付金额约226.9亿元。
为确保委托资金专款专用,修订后的计划拟取消委托健康保险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功能,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委托健康保险管理业务,仅使用委托资金和民间水果作为支付限额,不为委托资金提供保证收入,避免“以委托健康保险管理的名义委托财务管理”的行为和向投资管理的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