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三大运营商公布符合五个条件的号码携带和网络转移细则

C114-11月15日早间新闻1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号码携带和网络传输服务管理条例》。根据全国推进“号码携带与网络转移”的时间表,各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所已完成全国“号码携带与网络转移”系统的建设和改造,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投入试运行。

今天,三大运营商都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号码携带和网络交换业务实施细则》。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三大运营商的实际发展,详细介绍了“号码承载和网络切换”服务原则、服务范围、应用条件、所需搬运材料、搬运程序等。

根据《实施细则》,现阶段不提供号码携带服务的号码包括:

卫星移动服务号码:网络号码是1349、174等。

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络号码是170、171、162、165、167等。

物联网号码:用于物联网应用的物联网专用网络号码和其他公共移动通信网络号码;

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细则》还解释了号码携带和网络交换使用的权责划分。网络切换完成前,号码携带和网络切换用户原有的手机卡将正常使用,运营商将为号码携带和网络切换用户提供电信服务。网络切换完成后,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的原手机卡失效,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与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之间的电信业务关系终止,新手机卡激活启用,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提供电信业务。在完成网络切换之前,携带方不得为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人和网络新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与承运人签订电信服务协议。

入局用户号码注销后,入局方不得继续使用该号码,并应在《电信业务规范》要求的最低冻结时间后5天内,将该号码返还原使用该号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附件为中国移动电话号码携带和网络传输业务实施细则

为加强号码携带和网络交换服务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号码携带和网络交换服务条例》,结合中国移动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服务原则

确保用户自由选择,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加强客户服务人员培训,统一服务规则,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号码携带和网络转接服务。

二.服务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号码携带和互联网转移服务的申请、办理和提供。

号码携带服务是指蜂窝移动电话用户在同一本地电话网内改变签约的基本电信服务运营商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服务。

在此阶段,不提供号码携带服务的号码包括:

卫星移动服务号码:网络号码是1349、174等。

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络号码是170、171、162、165、167等。

物联网号码:用于物联网应用的物联网专用网络号码和其他公共移动通信网络号码;

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出申请条件

申请从号码承载网转移到号码承载业务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该公司已经向最初签署合同的电信运营商注册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其中,个人实名入境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往来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现阶段,持单位证书进入网络的政府和企业客户应将号码转入自然人名下,然后申请号码转移服务。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

与承运人结清已支付的电信费用,如有未支付的电信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已与承运人约定;

与承运人没有约定在互联网上的期限,或者在互联网上的期限已被解除;

自上次号码转移以来已经过了120天。

四、带进搬运材料

用户在中国移动办理固网固号业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向承运人注册的号码用户的有效证书;

授权码的有效携带;

与要执行的服务的号码相对应的手机卡;

在这一阶段,原则上不提供委托他人携带的服务。

五、提出申请并引入流程

要申请号码携带服务,用户必须先向中国移动核实号码是否符合携带条件。如果满足转账条件,用户向中国移动申请获取转账授权码,并向电信运营商办理转账签约。转移完成后,转移方向用户提供新的移动电话卡。

用户必须首先与运营商核实该号码是否满足将该号码传送到网络的条件。如果满足转账条件,用户向运营商申请获取携带授权码,并前往中国移动进行携带。处理完成后,中国移动将为用户提供一张新的手机卡。

六、开展服务

中国移动作为运营商时,为网络用户提供运营商条件查询服务、运营商限制取消服务和运营商授权码应用服务。

推出有条件查询服务

用户编辑短信“CXXZ身份证号码”,发送到中国移动官方客服短信平台10086,查询号码是否满足转账条件,10086及时反馈用户查询结果。对于符合条件的其他服务,在号码转移到网络后会受到影响,在反馈查询结果的同时会通知用户受影响的服务,内容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一劳永逸地明确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受号码转移影响的业务和咨询渠道,并通过客服电话等方式向客户提供符合条件的咨询。

开展限制取消服务

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影响号码携带和网络转移服务的,用户可以申请解除携带限制。

如果该限制不能在线解除,中国移动将在该号码所属实体的所有营业厅为用户提供解除限制的服务。如果在县级区域内没有自己的实体营业厅,将保证至少有一个合作营业厅提供解除限制的服务。用户可以通过中国移动省级在线营业厅或10086客服热线查询特定营业厅列表。

对本规则第三条第(三)项不满意的,中国移动将允许用户在申请取消互联网上网时间限制并符合取消条件的24小时内将其号码转移至互联网。对于受号码携带影响的服务,中国移动将在用户申请取消限制服务后,立即允许用户将号码携带至网络。

带有授权码的应用服务

用户可以编辑短信“SQXZ身份证号”,发送到中国移动官方客服短信平台10086申请携带授权码,10086会及时反馈用户申请结果。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如没有号码传入网络后受到影响的业务,将立即向用户提供授权码,并发出风险通知。风险通知应真实、准确、客观。号码携带转移到网络后,如果有任何服务受到影响,将及时通知用户相关影响和解决方案,并在确认后向用户提供携带授权码。授权码的有效期为1小时,到期后可以再次申请。在授权码有效期内,用户只能办理支付、充值、挂失、注销、换卡和密码重置。

七.呼入服务

当中国移动是运营商时,它可以在每个营业地的营业时间内为希望加入网络的用户提供运营商服务。营业场所包括所有渠道,如号码所属实体的营业厅。用户可以拨打中国移动10086客服热线查询营业厅的营业时间。

实名制要求的实现

用户输入的处理将被视为新用户,并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条例》及其他要求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通知

1.由于技术和设备的不同,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

2.用户激活新卡的时间点和网络切换周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影响正常通信;

3.用户需要与携带方结算申请开展服务时未支付的费用;

4.积分、信用等级、贵宾级别以及用户在携带方享有的各种优惠不得再使用。

5.承运人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某些业务可能无法继续使用;

6.用户应及时向社会上与号码相关的服务提供商通报号码向互联网的转移情况。

7.其他应当通知的事项。

请阅读“给用户的建议函”,并在用户了解并接受上述注意事项后签字确认。

八、随着网络使用的数量

权力和责任的划分

在中国移动收到号码携带转移网络成功生效的通知后,网络切换完成。网络切换完成前,正常使用携号转网用户原有的手机卡,运营商为携号转网用户提供电信服务。网络切换完成后,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的原手机卡失效,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与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之间的电信业务关系终止,新手机卡激活启用,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提供电信业务。在完成网络切换之前,携带方不得为号码携带至网络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人和网络新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与承运人签订电信服务协议。

余额和账单处理

号码承载传输网建成后,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协议及运营商提供的相关服务将自动终止。当本网络用户注销时,运营商应按照规定处理运营商账户余额并提供计费服务。

承运人费用的收回

号码携带转移完成后,运营商负责通知用户在约定期限内与运营商结算电信费用,并开具电信费用账单。用户应根据付款通知向承运人支付费用。逾期未支付的,承运人可以通过与用户约定的方式收回相关电信费用。

网络之间的障碍处理

中国移动已经建立了一个处理通信障碍的系统,以确保网络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当用户遇到通信障碍时,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相互配合,积极妥善处理用户携带号码上网的通信障碍。

号码返回请求

入局用户号码注销后,入局方不得继续使用该号码,并应在《电信业务规范》要求的最低冻结时间后5天内,将该号码返还原使用该号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九.协议管理

网络协议管理

中国移动及其用户签署的网络接入协议将陈述以下内容:

1.用户有权选择号码携带服务,并根据本规则申请。

2.输入用户网络进入协议生效的时间节点;

3.在处理号码携带至网络服务的过程中,将向号码携带至网络集中服务管理系统提供必要的用户数据,用于比较携带方和执行方注册的证书信息是否一致。

新协议管理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中国移动与用户在互联网上新签署的有时限的协议将包括用户单方解除协议的责任和方式。

旧协议管理

在本规则颁布之日前,中国移动与用户在互联网上签订了一份有时限的协议。如果协议不包括用户单方面终止协议的责任和方法,中国移动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提供。用户对中国移动提供的协议终止条件有争议的,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X.补充条款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行业规章发生变化的,对本细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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