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乡镇基层治理的弱化,已经成为农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地,严重扰乱了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此外,少数基层干部素质低下也成为邪恶势力犯罪蔓延的催化剂。
针对这些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决开展深入调查,依法惩治邪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强化综合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农村法律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农村治安环境。
最高检察官办公室第三检察官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以下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在办案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和社会治理。
着力引导地方检察机关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该负责人表示,三部门将及时公布一批扶贫领域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逐案解释、逐案解释,帮助群众了解扶贫政策,提高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守法意识。
下一步,办事处将继续加紧努力,解决涉及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扶贫资金等领域的扶贫问题。办公室将通过处理公益诉讼案件,促进农村治理,建立遏制扶贫的长效机制,巩固扶贫成果,确保扶贫成效。同时,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和确保扶贫优惠政策的准确实施。
“去最困难和最需要的地方!”这是最高检察官办公室第九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方向。作为一个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部门,2018年,第九检察院对凉山、四川等地留守儿童和事实上的孤儿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与民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事实上无人照管儿童保护的意见》,为贫困未成年人提供综合保护措施。今年,第九检察院结合“法治进校园民族旅游团,再创三区三州”运动,组织检察人员走访西藏、青海、云南、四川、甘肃、新疆等24个贫困县市,进一步推进留守儿童、事实孤儿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和关爱工作。
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实施、落实和微调司法救助服务扶贫的关键任务上,“以基层司法救助为重点”最高检察院第十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检察机关80%以上的业务和机构都在基层,基层法院应该成为国家司法协助工作的主战场。但是,一些基层法院存在经费不足、审批决策权落实不力等问题,导致基层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对此,第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援助的第一责任将在下一步落实。初级法院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国家司法援助工作。如果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存在应当救助但不能救助的情况,应当及时指示和督促下级法院履行救助职责,有效扭转初级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薄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