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回答记者提问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做好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关于《意见》的提问。

Q

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制定的背景。

回答:

近年来,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技能型人才短缺。为了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今年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计划》出台,《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大规模扩大高职院校招生100万人。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000亿元中,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业技能提升和岗位转移职业培训。为了实施、加强和扩大技术教育,缓解技能型人才短缺,促进就业和创业,我部在今年《关于做好2019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发布了《意见》,并对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Q

问:请介绍技术院校招生的目标和任务。

回答:

保持技工院校招生总体稳定,确保全国技工院校招生人数稳定在每年120多万人。国家技师学院为扩大高级工人及以上培训任务,将努力在2019年扩大招生20万人,实现兼职招生普遍增加,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Q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扩大招生规模的政策措施?

回答:

《意见》指出,应通过全面招生、扩大招生目标、拓宽招生渠道、做好职业培训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

统筹招生工作,落实各级职责。各地要按照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要求,实施各省技术院校招生计划。指导技工院校做好全日制、非全日制和职业培训等不同类型招生工作,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注重秋季招生和春季招生,鼓励提前招生。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作为招生主力军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民办技工院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水平的认定工作。

2

扩大招生目标,创新培训方法。鼓励技工院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范围,积极开展原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和劳动力子女、大学毕业生、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的广泛招生工作。所有愿意提升技能的人员都可以进入技术学院,放宽入学年龄限制,打破入学障碍,实现所有可能的申请。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职业培训等不同的培训方式,编制技能型人才培训计划。鼓励技工院校针对不同群体设置教学点或分班,通过选修模块教学和远程网络教学系统的开发,探索和实践学分制和弹性教育制度。

3

采取多种报名方式扩大报名渠道。各地要引导技工学校加强区域合作,鼓励优质技术教育和教学资源通过联合教育等方式支持欠发达技工学校,提高整体教育水平。技术院校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或备案同意,可以设立分校、教学中心,并与其他院校合作办学。要引导技术院校采取订单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做好订单班、定向班招生工作,以受外贸企业影响的联合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校企合作。应鼓励技工院校针对不同招生群体采取社会招生、扶贫招生等招生方式。

4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职业培训和招生工作。各地要责成技术院校以就业技能培训、在职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形式,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大规模职业培训,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活动,承担大学毕业生技能就业等政府补贴培训和企业员工培训任务,充分发挥技术院校在职业技能提升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技工院校应把全面实施企业新学徒制作为兼职招生或职业培训招生的重点,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联合培养学徒。

Q

问:如何加强技工院校招生的规范化管理?

回答:

1

加强招生资格核查,做好招生简章备案工作。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地方技术院校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当年通过审核并具有全日制技术教育招生资格的技术院校名单。加强对技工院校招生简章的检查,实行招生简章审核备案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

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管。各地要严格履行公开招生信息的职责。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在其网站上设立宣传栏,设置并公布技工院校招生监督电话,加大对非法招生、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

加强学籍管理,做好新生注册工作。各地要制定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全日制学校注册和日常管理流程,明确全日制学校的对象、办学形式、考试和评估等。加强对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管理和操作。指导各地做好新生电子注册工作。

Q

问:如何确保《意见》的实施?

回答:

1

为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作为促进本地区就业稳定和做好技能人才储备的重要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分管领导直接组织、专业能力建设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提供组织保障。完成高等技术院校招生工作将作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如就业和创业、职业培训、技能评估、教师招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考核和认可、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我们将大力推动技术教育的发展。实施支持政策,如职业技能水平确定、资金管理和注册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技术院校设立招生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招生。

3

我们将做好招生工作。我们将把技术院校的招聘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日常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扶贫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做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工作。鼓励技工院校与中小学联合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融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创造光荣的劳动、宝贵的技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人上技工院校。

编辑邓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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