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熊安等13个省市成为建设交通强国的首批试点项目

记者从交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交通部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发布《建设交通强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后,相关的任务分工计划也已经出台。前13个试点领域的工作进展有序。

《建设纲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率先建设交通强国。目前,交通部已将河北雄安新区、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贵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等13个地区确定为第一批交通强国试点,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试点。

魏东说,建设交通强国的试点工作将坚持点与面结合、探索与创新、远近结合、滚动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方联合实施的原则。它将在四个主要领域,即设施、技术、管理和服务,按区域、主题和批次执行22项试点任务。

试点省市将率先在交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枢纽、智能交通、科技兴安、现代交通市场体系建设、交通系统创新、绿色交通和现代物流等方面进行尝试。计划在1-2年内实现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在3-5年内实现相对完善的系统成果,培育一批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发布一批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交通人才,实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领域的首次突破。

浙江省交通厅发言人兼副厅长王银钟表示,浙江省已经确定了12项试点任务和46项具体项目。总体思路是缓慢的,为国际一流的标准和加强领先。坚持全省和全行业整体推进,坚持先进性与区域特色紧密结合,坚持软硬实力同步提升,坚持政府与市场有机统一,探索国家整体发展和浙江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

重庆市交通局发言人、副局长李冠寿指出,重庆将围绕三个试点方向:充分发挥重庆在推进“一带一路”共建中的主导作用,实施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试点项目;充分发挥重庆在新时期推动西部大开发中的支撑作用,推动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大都市交通一体化试点。充分发挥重庆在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试点。努力形成一批3-5年内可以复制推广的典型成果和经验。

深圳市交通局发言人兼副局长许钟平表示,深圳更有可能推广一批具有广泛应用意义的领先示范项目,为国内其他城市交通发展提供经验。积极开展交通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重点关注国家战略要求的重点领域,努力打造国际枢纽高质量发展模式、区域交通一体化模式、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基准和全球交通科技创纪录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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