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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很快就要开学了。我们如何实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对于湖南的贫困儿童,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有专门的“资助礼品袋”可以领取。
[国家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补贴政策
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的幼儿园补贴。在我省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全纳幼儿园就读的经济困难家庭、孤儿和残疾儿童可享受经济困难儿童补贴。平均补贴标准是每个学生每年1000元。该省的平均补贴水平为幼儿园儿童人数的10%,贫困县为15%,其他地区为7.5%。
二。义务教育补贴政策
1.免学费和杂费。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免交学费和杂费。
2.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都免费获得教科书。一年级小学生免费正版学生词典。
3.贫困家庭学生生活津贴。资助城乡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申报卡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申报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收入农村地区学生、贫困农村地区学生)将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寄宿生生活补贴标准的50%核定,财力雄厚的市县可适当提高。
三。[普通高中补贴政策/s2/]
1.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学杂费。公立普通高中申报卡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学费和杂费(包括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农村贫困救助学生的非申报卡)。符合学费和杂费减免政策条件的学生,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按照当地同类民办普通高中学费和杂费减免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拨款。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平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为2-3个年级,最高每年3000元,最低每年100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申报卡,按照最高年级3000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中等职业教育补贴政策/s2/]
1.免费学费。公立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学生和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10%的城市户口学生确定)均可按收费标准免交学费(戏剧专业除外的艺术表演专业暂免学费);符合免学费政策的私立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可按当地同类专业公立学校标准免交部分学费,高于国家补贴的部分学费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2.国家拨款。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学术教育正式注册为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所有农业专业学生、集中贫困地区(县城除外)学生和部分非农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的比例确定)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费用2000元。
3.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秋季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二、三年级的特殊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分配,该省每年约有1,000个配额。
[湖南教育扶贫政策]
一、在非全纳幼儿园备案卡和其他有经济困难的家庭的子女,同等享受入学补贴。
第二,如果财政资源允许,地方政府可以免除经济困难学生的教材费用,如义务教育档案卡,免除经济困难学生的教材和教材费用,如普通高中档案卡。
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管的贫困家庭学生,在享受国家教育部门补贴政策的同时,可叠加享受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学生补贴,其中特困县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其他县市区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除享受教育部门的补贴政策外,可叠加享受CDPF部门的补贴,其中残疾学生每人每年1400元,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1000元。
除上述国家救助政策和省级教育扶贫政策外,各级教育财政困难家庭的学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地方政府救助、校内(园)救助和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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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三香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