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分局依法拘留一名盗窃的违法行为人吉某(男,24岁,四川省岳池县人)。
经依法调查查明,4月28日中午,济阳区崔寨办事处某项目工地生活区宿舍内,吉某趁杨某向其微信转账时偷偷记下杨某手机微信支付密码,后于当晚20时许,吉某借用杨某手机打电话的机会,偷偷用杨某手机微信加上自己其他微信账号为好友,给自己转账人民币1700元。
崔寨派出所指导员齐尚林带领民警密晔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在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依法对吉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