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无照驾驶导致溺水死亡
新法律报萍乡新闻文记者钟金春报道:2018年12月10日,在朋友家边喝白酒边吃饭。之后,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刘谋驾驶一辆载有何某的摩托车。他开车时没有保证行车安全,甚至他的车和人都掉进了路边的河道里。刘谋在寻找何某后弃车逃离现场。第二天,何某被发现死亡。经过鉴定,他符合溺水死亡的标准。
泸西法院认为,刘在得知事故情况后仍然离开事故现场,构成肇事逃逸。如果刘谋在被捕后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他可能会受到较轻的处罚。他有犯罪记录,将酌情从重处罚。因此,刘因交通事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