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
流行病学控制省级应急响应水平的通知, 2020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知
第11号
关于调整199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水平的通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根据2009年我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展情况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云南省疫情响应领导小组指挥部
2年2月23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