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为了有效地形成防疫和控制的联合力量,依靠人民坚决地赢得防疫和控制战争,从现在起,自治区和防治传染性肺炎总部在新的冠状病毒的盟军城市都设立了举报电话。请督促群众监督和举报下列行为和问题
1、未能承担责任、不作为、行动迟缓、行为不检等责任不到位
2、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玩忽职守、推诿、拖延防治飞机的
3年,防治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见效
4、重要信息不报、瞒报、漏报、迟报、谎报、谎报
5年,贪污、挪用、截留、挪用防疫经费和物资
6年以来,哄抬物价、囤积物资、借机涨价等损害市场秩序的行为,非法牟取暴利
7、其他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
自治区及其所属城市有以下热线电话:
自治区:0471-4860051,4860058
呼和浩特市:0471-4606548
包头市:0472-5619338,5619305
呼伦贝尔市:0470-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