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2月26日报道称,2月25日,大冶市4名党员干部因未能落实党员干部“双报”要求而被追究责任。他们是:
大冶市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干部尹如义,无缘无故地没有“复检”。2月10日,单位通知尹如来其居住小区报到。尹茹茹说,他住在他的家乡欢迪桥,不能向他居住的社区报到。2月16日,尹芸回黄石岗区的住处,仍未向社区报告。只有他居住区的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代替了社区报告的收据。直到2月23日,尹芸才向黄石港区文化宫社区报到。2月24日,尹芸被立案监督。大冶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杰夫为避免“双重报道”而采取了错误的举措2月7日,杰夫接到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通知后,口头请假离开单位,没有参加防疫工作。然后他提供了虚假证据。直到2月20日,在单位的一再催促下,杰夫才向其居住地保康社区报到。2月24日,杰夫被党的纪律立案。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兰立明没有办理休假手续,也没有“重复入住”2月6日,兰立明不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没有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岳分局参加防疫工作。2月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兰立明到住宅小区报到。兰立明因病继续到奉化路社区报到。到目前为止,兰立明既没有完成相关的请假手续,也没有进入社区进行“复检”2月25日,兰立明因党纪问题被立案。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张喜贵没有按要求“复检”。2月9日下午,张喜贵接到单位要求报到的通知后,前往所在社区,建议只报到,不参加防疫工作。因此,社区没有给他出具报告收据。从那以后,张喜贵实际上并没有参加防疫和控制工作。直到2月20日,他才正式到奉化路社区报到,并参加了社区的门卫。2月24日,张喜贵受到了训诫谈话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