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皇冠肺炎疫情
获奖报告防控线索的公告》为有效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战争,迁安市新皇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1、奖励办法
1。自1月8日起,报告从重点疫区过境或返回迁安的人员及其家属未在所在乡(街道)或村(社区)登记,故意隐瞒有关情况的,给予1000元奖励。
2。在接受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时,报告没有如实描述最近的行程、居住地和接触人员,从而阻碍了防疫和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给予1000元奖励。
3。如果他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进入公共场所传播或隐瞒自己的疾病和与他人接触,危及公共安全,将被奖励1000元。
4。在疫情报告期内,对擅自开门或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的,将给予500元奖励。
5。在疫情报告期内,如仍有聚餐、卡片、参观等活动,将奖励100元。
2,报告方法
1。举报人可以打电话(白天:7976405;晚上:7689933)
2。举报人必须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现居住地及其他相关信息。
3,相关要求
1。接到举报电话后,工作人员必须问清楚、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指派相关部门处理
2。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线索秘密,依法追究恶意举报和诬陷他人的法律责任
3。如线索属实,市防控新皇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给予相应奖励。如果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4。未尽事宜,由迁安市新关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知自2020年2月23日起实施,直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迁安市
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2月23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