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违法行为_潼南:曝光3起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自疫情爆发以来,

疫情期违法行为

,潼南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了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部署,扎实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批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依法全面稳定和规范市场秩序。

现已公开揭露3起价格不正当行为。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诚信经营。同时,请广大公众积极监督,发现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或其他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

1、吴某“推高商品价格案”

2年1月26日,当事人销售“999”感冒灵颗粒未明码标价。购买价格为1.5元/片的“飞马”牌脱脂卫生口罩(普通型)以5元/片的价格售出40片,以3元/片的价格售出20片,差价率为188.89%,违法所得为15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不执行价格标签规定”、“推高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潼南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500元和760元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152元,共计4412元

2、重庆市制药连锁有限公司潼南区北城丽都店“推销高价商品”

2年1月25日020,当事人将购买价格为18元/N95的口罩在无价格标签的情况下以30元/只的价格售出22个,差价率为66.67%,获得非法收入184.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不执行价格标签规定”和“抬高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潼南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的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500元和924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84.8元,共计4608.8元

3,杜牟某(潼南区莲花西路百货超市)“推高商品价格”

2年1月28日020,当事人以25元/片的价格出售了购买价格为19.67元/片的“3M”自吸式防过滤口罩,差价率为27.1%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抬高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指导意见,差价率在20%至30%之间,潼南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

-2 - 3-

上海教育空中课堂直播_上海、杭州、苏州旅游攻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书_中国驻巴林使馆提醒旅巴中国公民注意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
热门推荐
  • 玉林三环公路何时开工_玉林三环建设最新消息
  • 手机屏幕碎了多少钱_oppo手机屏幕碎了要多少钱
  • pycharm专业版_pycharm教程
  • 朱亚文大明风华收视_《大明风华》首播收视夺冠,汤唯不如预期,朱亚文亲自回应太娘_【快资讯】
  • exo看郑氏姐妹彩排_郑氏姐妹无人接机
  • 机长刘传健三婚_川航机长刘传健奖励
  • 淘宝运营费用有哪些_淘宝运营
  • 海南多规合一申报_海南多规合一
  •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大全表
  • 员工激励论文3000字_员工激励论文摘要
  • 早产的孩子长大后身高_早产的孩子长大后智力会差吗
  • 学生学年思想道德评定_学年操行评定
  • 劳动关系法律咨询_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
  • 范冰冰微信头像图片_2018微信头像图片大全
  • 汽车五一促销词_经典促销叫卖词
  • 疫情实时大数据动态_国务院: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附全国新型肺炎疫情实时动态)
  • 菏泽中山医院
  • 百度小度音响官网_百度首款AL智能小度音响
  • 火车靠窗座位_火车靠窗座位号
  • 什么是文化创意产品_文化产品的可贸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