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斌先生、徐三山先生、赵经纬先生、李兴华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减股方案实施结果及预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19-124)于2019年11月21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顾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徐三山先生、董事赵经纬先生。监事李兴华先生计划自减持方案披露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11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89%),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0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311,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39%)
目前,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预披露减持计划已经过了其减持期的一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应当在减持金额超过半数或减持期限超过半数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股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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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徐三山先生和赵经纬先生在预披露的减股方案中未减持公司股份。顾彬先生和李兴华先生的减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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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股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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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股方案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披露。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削减计划尚未实施。顾彬先生、徐三山先生、赵经纬先生和李兴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减持股份并未违反相关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告》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年,顾彬先生、徐三山先生、赵经纬先生和李兴华先生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动,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年2月21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