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广州警方近日处罚了两名侵犯他人隐私的人
2年4月4日11: 00左右,广州海珠警方接到该区居民的举报,称该区微信群主中有人泄露了许多市民的个人信息。海珠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在同一天先后发现叶(男)和郑(女)涉嫌侵犯隐私。2月4日上午,郑在查看完
之后,向朋友叶某发送了一份乘船游览的游客名单(包括个人信息)随后,叶将上述游客的个人信息转发至其所在社区的微信群。
目前,海珠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郑、叶处以500元罚款。
警方提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后,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不仅对公民个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恐慌,甚至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郑重呼吁,网络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要求广大公众遵守法律法规,不传播他人隐私,知法守法,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清晰的网络环境。警方将依法严惩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王菲
通讯员]海文
作者]王菲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南调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