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商报讯(记者孟马笛)据央行官方网站12月28日消息,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贷款市场实行(LPR)报价利率,现就现行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据了解,公告中所称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发放的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发放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央行表示,从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起点的定价基准(起点可以为负),其余合同的起点值将固定。也可以转换成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转换。已经处于上一个重新定价周期的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可能不会被转换。原则上,现有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今年8月17日,央行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形成机制的通知》(LPR)目前,近90%的新发放贷款是参照LPR定价的,但浮动利率贷款存量仍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的变化,不利于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央行决定推进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的稳定转换。
原则上,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决定是否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个选择,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已经处于上一个重新定价周期的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可能不会被转换。同时,转换工作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此外,转按揭贷款的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落实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转按揭点的现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如何将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到LPR?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公告之日起,央行应尽快制定现有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方案,包括制度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银行应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通知客户。),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容易地修改原合同条款。如果定价基础转换为LPR,LPR期限品种按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得调整;增值是原始合同的最新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可能为负)之间的差额,在合同的其余部分将保持不变。转换时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贷款人和借款人可以重新商定重新定价期和重新定价日期,重新定价期短至一年。
对于同一笔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如果在2020年3月至8月的任何时间点进行折算,则按照2019年12月LPR和原利率水平确定其增加值。增值不受转换时间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以合理分散处理。目前,大多数现有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重新定价周期为一年,重新定价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
以此为例。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为20年,剩余期限为8年的,原合同约定的利率高于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0%,现行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LPR超过5年是4.8%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决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新定价周期仍为一年,重新定价日期仍为每年1月1日,则增加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利率仍为5.39%(4.8%+0.59%)此后的第一个重新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根据重新商定的重新定价规则,在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内,执行利率将调整至LPR+0.59%,此后每年如此
如何转换除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现有贷款的定价基础?央行有关官员表示,除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现有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可由贷款人和借款人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的转换条件,包括参照LPR的期限品种、增加值、重新定价期限、重新定价日期等。,或转换为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