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马殷发字[2019年第2号)显示,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违反了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国库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对和县农业商业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26万元罚款,对高级管理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
和谐农业商业银行总部位于安徽省和谐县,是一家拥有60多年历史的金融机构。2013年9月,它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盟改组。
(编辑:赵金波)